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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转录] 中央山社山防出队规定
发信站成大土木大地雕塑家 (Thu May 27 21:54:13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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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sometimes 信箱]
作者: yuuyuu (我不喜欢自己这样) 看板: NCUMTClub
标题: 关於出队的问题!!
时间: Wed Apr 28 13:36:04 1999
先前向导会议为了私下出队的认定、报备及惩罚等问题有所争议,
所以社上的三位领向就暂拟了一套认定的的方法,作为以後出队的参考。
一、 出队的认定(领向会议决议):
1﹒现任社员出队时,举凡有利用到登山社的资源(包括留守人、资料、向导证、器材
等)时,此队伍即属山社所出的队伍。
2﹒当现任社员与老山胞(或社外人士)一同爬山,凡利用到山社资源,且老山胞
(或社外人士)无法提出山难防治单位(政府登记有案的登山团体,如:中央大
学登山社山防组)时,此队伍即属山社所出的队伍。
二、 出队审核(原章程规定):
根据向导规章的规定,初向的开队权力如下。
1.初向:(1)、可开一日探勘活动。
(2)、可开三日以下非探勘性活动。
(3)、二日以上探勘四日以上非探勘性活动,则须一位以上领向护队,
方可开队。
由於目前社上领向的人数不足以及时间难以配合等种种问题,所以并不是每一个
长程、探勘队伍都有领向可以跟队,对於这个问题,根据山防组规章第十八条规定,
只要在审查会中有三分之二的领向同意,申请队伍方可成行。
三、 留守人:
根据山防规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留守人须具向导资格,且为大学部二年级以上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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