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neeww (卖女孩的小火柴)
看板mountain
标题Re: 其实我蛮赞成家庭主妇支薪的
时间Fri Apr 12 14:12:52 2002
误会了 在这里
讨论的单纯是夫妻中一人在家 一人在外的生活型态与个案现状
而如果在家的一半一开始就被视为女性 这才是旧观念
在我的定义里 家庭主妇是没有性别的 只是现在没有新名词替代
所以 如之前强调 双薪家庭 共同分摊.....都不在此范围内
延伸下去只会使交集不断模糊 也会造成文字上片面的曲解
如果联想或套上硬式的文字项目式买卖.市场交易.佣人市场(虽然很多被当成佣人)
我也跟中宪同样不赞成,这可是因爱结合的婚姻耶!
如 我赞成共同负担家务
但我们讨论的是 两人协议後
决定一人在内负责家务的切面
也就是目前某些独立的现状 因为这个世代还没过渡完
(也有可能是因为孩子,目前的教育环境在家自己教不为过.
与其一星期两次去切两次蚯蚓,看落地生根有没烂掉,
不如带去南湖走五天看特有种,
老师要是真准你带他去圈谷,也一定会要他去游客中心盖纪念章回来)
举例来说 家务之广 却有许多更为劳累辛苦族群的岁月
被隐藏在为家庭付出的情感诉求下 无私付出的沉重
即使是出於爱
家庭里的劳动极易因环境被忽略
新的公益对象的划分里 在家照顾者(不论贫富)已被正式列入范围
许多或为人夫 为人妻 或为人母 或为人子者
照顾家人也是其家事范围
某些个案在法律的缺陷下
甚至有可能在她失去身分後
同时也失去任何生活保障(因为没有名下)
更糟的是他在还没失去婚姻身分时就先失去经济自由
即使她奉献所有的青春与就业时间
养育小孩与在家照顾者的工作已经被正式认同或募款来提供代劳
所以即使是轻如家务琐碎(合起来却要一整天)
这样的付出
如果是单就某些切面一人在家负责的情况下
也应该被正视与尊重
甚至有所得
不论我们想如何称呼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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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你再回我有罪恶感
後天是台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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