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am2001 (小威)
看板study
标题Re: [心得] 我觉得修课是负担
时间Tue May 6 18:52:26 2008
※ 引述《thisistruth (这是真理)》之铭言:
: 第一 不能用自己想要用的课本
: 每个人的需要不同
: 而且就算是圣经本也未必只有一本
原po果然厉害,你所想的这些问题是我在出社会後才深有所感。
我觉得预算足够的话可以同一科买三本以上的教科书,就算是所谓圣经本也只是经华
比较多而已,并不代表只看圣经本就已足够理解该科之内容。
理由是能出现在市场上而不消失各版本表示有其价值所在,
而每一本书都是该作者的智慧财产权,a教授不可能把b教授的精华移植在其书上。
所以市面上不可能出现集各家精华之大全的汇编版,
因此就a本得到百分之二十的精华,
而从b本得到百分之三十,
另外从c本得到百分之十的情况是在所难免的。
: 第二 要迁就全班的进度
: 并不是嫌全班平均进度慢
: 而是有的章节自己比较难理解 有的很快
: 如果迁就全班的进度
: 很可能造成无法充分学习或者时间浪费两种结果
这个道理就譬如a同学对於第三章难以理解,恰巧是我自已很熟的部分,老师却花很多时间
讲,浪费了我的时间,,然而我不会的第六章,老师也没有细讲,也就是每个人的强项、
弱点不同所致而这就是授课的最大缺点,无法针对个人量身订作,解决之道在於预先学
习,上课时就可以把已经懂的部分跳过,把精力、注意力集中在自已的弱点之上,甚至可
以录音,回家将不懂的部分重听,经过仔细咀嚼之後还是不懂再去请教老师。至於已超越
进度的部分就把它当作复习吧!或是自已作习题也可以了,前题是你是可以不受话语打扰
的人而且当老师讲新的部分的时候,还能够回神。
: 第三 理解一段文字比理解一段口语容易多了
: 有的句子或观念看不懂你可以一直看 看到懂为止
: 或者已经很熟的观念可以迅速跳过
: 但是老师讲话通常都是平平得带过去
: 你已经懂的老师还是会讲 不太懂的老师可能不会额外花时间解释
这就是已经对内容熟到爆的老师上课时的盲点了,因为他早已忘记当初身为初学者时的
那一种心态,除非你提出问题,否则他会当作你已经会了而带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
他也不是你肚里的回虫。对你而言是很难懂的东西,但对他来说却是很熟悉的东西。
还是一句话,上课问问题吧!
: 第四 老师解释真的有助於理解吗?
: 有很多老师都会用类比的方式来帮助同学理解抽象的观念
: 但我觉得这比较像是在骗自己已经理解了 然後记忆下来而已
: 因为要理解一个东西
: 还是要搞懂生硬的推导过程才算真的理解
类比的方式是一种教学的技巧,我个人就偏爱老师能以类比的方式来解释,然後再去思索
推导的过程。除非那位老师只有做类比而乎略推导,否则个人以为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式
。坦白说,能在课堂上做完整详细推导的老师算是凤毛麟角吧!第一是因为授课时间的不
允许,第二要对这个理论非常非常熟才有办法做得到。有的老师的外务很多的,要升等、
要开会…能有多少时间准备上课的东西呢?所以只能靠自已课前的把生硬的推导过程搞懂
最重要。
: 第五 应付作业、考试
: 这些都是很不必要的精力花费 想做练习自己会做
: 而且我个人是觉得最好整本书先略读一次 再做题目会比较好
: 所以冲突满大的
: --------------以上------------
我个人是先精读一次,再来做题目。
为什麽要精读而非略读,因为所有的题目都是基本定理的排列组合所产生的结果,对於
基本定理要熟到爆掉後,才不会被重新排列组合的题目给弄得眼花撩乱,做到这样的地
步,你甚至还可以欣赏题目的美,知道出题者想攻你那里不熟的部分。
基本上我也认为作题目的量刚刚好就可以了,重点不是在於做多少题目,因为题目千变
万化,怎麽也作不完的,作题目的目地在於熟悉基本的定理。如果掌握了这个原则就
不会觉得有什麽冲突。
: 大概就这些
: 应该还有一些其他的暂时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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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学习,就是把一道动态的过程,拆解成无数个静态画面。再藉由大脑对於每一部静
态画面的熟链,再度串回原先动态过程的程序。当旁人以感官检视你的动态过程和所学习
的动态过程几乎没有任何差异时,这时,我们就可以说你已经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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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illiam2001 来自: 61.229.129.66 (05/06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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