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cheng (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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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代办退钱
时间Sat Oct 23 01:59:33 2010
※ 引述《meiswiner (tina)》之铭言:
: ※ 引述《meiswiner (tina)》之铭言:
: : 但是,上面的合约说,如果退费要付一万元的违约金.
: : 而我先前有求助他们选校,虽然之中,我有投了一两家他们建议我的学校,
: Hello, 首先要谢谢板上有回我文的朋友.
: 我查了一下教育部的条款.其中关於条约中不得加注的有:
: 其中第三,五,七条:
: 第三条 不得约定排除甲方之任意解除契约及终止契约之权利。
: 第五条 不得约定乙方除收取约定之费用外,以其他方式变相或额外加价。
: 第七条 不得约定记载其他违反诚信原则、平等互惠原则等不利甲方之约定。
: (甲方:我; 乙方:代办中心)
: 想请问一下,在字面上这三条的意思,是不是就代表.我可以不用付一万块的违约金
: or我这边可以拿这两条和代办中心谈判.取得我应得的退款?
: 还有,非常感谢大家,在留学路上的陪伴.
: 我真心希望大家能申请到好学校,申请到好学校的人,也能顺利完成自己的梦想
我不是法律专业,但是难就在於这些代办会走文字游戏
他没有阻止你任解解约,他同意你解约啊
如果你的合约是指,你解约,他无过失的话,他向你收取1万元的行政规费
技术上来说,合不合理是很难说(我觉得很机车,但从做生意的角度,看起来合理)
如果他是写,你不得解约,那很明显他抵触行政命令(无效)
就平等互惠原则来说,基本上他要”证明“他没有服务你
万一他主张,是你自己不来使用这些服务
那他似乎收规费也未必站不住脚
你可以和他商量,但是他不鸟你的话
你当然可以告他,然後也许你法庭上,法官也认为双方都有立场
於是变成一人一半(或是你全赢好了)
但这些兴讼的成本有考虑进去了吗?
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出了国还要回国或请律师代理出庭?
我是你的话,试试谈谈看,拿条文去看能不能凹能打个折,只扣个七千
就算万幸了,赶快解约,然後走人…开始一个新的人生(留学去吧)
但我要提醒你,你心里要有数,对方一定是拖、拉、推
然後你会遇到一堆臭脸,也别想一次就解约成功
那些店面租金,业务的底薪等等,就是所谓的行政规费
基本上他把你骗成功,那时候你的一万就已经付诸留水了
能拿得回来剩下的,真的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祝你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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