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0820 (*LeBron Ramond James*)
看板studyteacher
标题Re: [考题] 教师检定问答题
时间Tue Mar 12 14:50:08 2013
※ 引述《bks (bks)》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
: 我有个朋友写问答题时,以为前面两行都是阅卷老师评分栏,就把题号写在内容栏里。
: 请问有没有人知道这样会不会被扣分,还是一样适用第16条,扣10分?
: 谢谢
: Send from myphone
刚刚看了一下规定,好像没有提到这个部份有相关扣分的资讯,最後的违规事实,他也
是着重在:直式作答,部分使用[红笔]作答这个部份,希望有这方面经验的大大
可以提出相关经验,因为我们这些忐忑不安的考生们已经很紧张了,遇到这种
问题时,对於内心的煎熬更是加重了,谢谢各位
以下附上条文规定:问答题及作文之答案卷限用黑色或蓝色原子笔或钢笔横式书写,即由左而右、由上而下书
写,违者扣减其该科答案卷成绩10分;应考人亦应在规定作答区内作答,违者扣减其该科
成绩10分;应考人如因违反作答规定致评阅人员无法辨认答案者,其该部分不予计分。
违规事实:如,直式作答、部分使用「红笔」作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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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30.128.100
1F:推 l3769:我刚用「题号栏」+「题号」去辜勾,竟然看到参加其他国考的 03/12 15:01
2F:→ l3769:人说「没写题号不予计分」…我真的要吐了 03/12 15:01
3F:→ leo0820:有写题号啊!只是写在答案卷中 03/12 15:17
4F:→ leo0820:他也没特别说题号要写在哪里 03/12 15:18
5F:推 l3769:我朋友说他有看到试卷上有注明要写在题号栏中欸! 03/12 15:20
6F:→ bks:谢谢:) 03/12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