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inwinter (冬天~*)
站内taekwondo
标题府城盃竞赛规则(情况有点不同@@)
时间Tue Feb 22 23:01:53 2005
壹、 比赛日期: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三月19 日至20日 (星期六、日)
贰、 比赛地点:国立成功大学 光复校区 中正堂(台南市东区大学路1号)
参、 参赛资格:
一、 对打项目:
1.完成各校九十三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者。
2.
限全国大专院校具跆拳道四级以上基础者。
3.体保生、体育相关科系同学皆不得报名此项。
二、 跆拳道武术表演项目:
1.全国大专院校学生,所有队员需完成各校九十三学年度第一学期注册。
2.全国中等学校(高中职、国中)、甲组大专院校限报名参加甲组武术表演竞赛。
肆、 报名手续: 一、 下载报名资料:请至竞赛网址
http://myweb.ncku.edu.tw/~nckutkd下载各种报名资料。
二、 网路报名:即日起至九十四年二月廿七日止,依格式填毕後将电子档以email方式寄
至:
[email protected]。
三、 报名费:
1.对打技击组:每人新台币五百元整(含保险、纪念服乙件、饮水、比赛当天中午便当
、运动伤害防护费用)。
2.武术表演组每队新台币壹仟五百元(含保险、音响、水晶纪念牌乙面)。
3.缴费方式:即日起,至三月一日止,邮政划拨至邮政划拨帐号:31529796 户名:许
(王念)怡 并於通讯栏填上学校名称、报名项目及人数。
四、 邮寄报名资料:
即日起至九十四年三月一日止(邮戳为凭),将报名资料依报名表格式黏贴整理後,以
挂号邮寄至701台南市东区大学路1号『国立成功大学跆拳道社』。
注:I. 报名文件含邮寄档报名表、一寸相片两张、切结书、学生证影本一份
(色带组
请检附级证正本,报到时连同选手证检还。)。
II.参赛单位可附上各校校旗连同报名文件寄出,大会将於活动期间悬挂於会场四
周,并於活动後寄还各校。
III. 报名相关事宜联络电话:0919-482-682 南台科技大学 许(王念)怡。
五、 说明:
1.每队每组每量级限报名一人。
2.报名时所应备之证件缺少一项恕不受理。
3.选手报名资料,如有伪造不实者,经查证属实,即取消比赛及得奖资格;另本次比
赛为公平起见,严禁甲组选手参赛,如经发现,除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外,并以违反竞赛规
定报请所属学校惩处。
伍、 领队会议: 一、 於民国九十四年三月十二日十四时,假国立成功大学光复校区国
际会议厅举办。
二、 大会一切有关规定及竞赛规则修订事项均於领队会议中宣布经网站公告後实施,恕
不另行通知。
陆、 大会裁判:由主办单位遴聘,发函聘任之,并发给聘书。
柒、 比赛制度: 一、 武术技能表演项目:
1.区分为甲组(含具大专甲组资格之队伍及中等学校队伍)、大专乙组(符合甲组选手资
格者,不得报名乙组)。
2.表演比赛内容自订 9分钟为限。
3.参赛人数限9人以内。内容自由发挥。
4.场地为12m×12m。
5.大会提供CD音响播放设备,参赛单位需自备道具。
6.评分依据93年全国大专运动会评分表。
二、 对打技击竞赛:
1.区分为男子、女子色带组,男子、女子黑带组各八量级,每量级限报名一人。
2.采『单淘汰制』进行比赛。
3.采用中华民国跆拳道协会最新竞赛规则。
4.比赛计分采用最新电子计分器,每回合一分三十秒,中间休息30秒。大会保留调整
时间权力。
5.比赛场地为12m×12m。
6.竞赛体重区分依照中华民国跆拳道协会最新竞赛规定。
7.为考量色带组选手安全,色带组可穿带附有护脚背之护脚(不可附有金属等危险物件
)。
8.为维持竞赛评分准确公平,参加比赛选手一律需佩带青红色头盔。
捌、 奖励方法: 一、 对打技击组
1.个人成绩:
(1)对打技击组各量级取前三名,各颁金、银、铜奖牌乙面、奖状乙面 (第三名并列
)
(2)男子段位、女子段位、男子色带、女子色带各取『美技奖』一名,颁发奖盃乙座
。
(3)各组各量级第一、第二名由大会制作纪念光碟乙片,於活动後寄送各校。
2.团体成绩:
(1)每组取前四名,各颁奖盃乙座
(2)团体计分方法〈团体奖之队伍需四人以上〉
a.每面金牌得七分
b.每面银牌得三分
c.每面铜牌得一分
d.以各单位积分多寡决定优胜之团体名次,若积分相同,则以金、银、铜牌奖数
多寡评定积分。
二、 武术表演比赛:
1.甲乙组各取前五名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奖盃乙座。
2.所有参赛单位由大会录制该校表演VCD於活动後寄送各校。
玖、 报到与过磅: 一、 凡参加比赛之代表队或教练应在领队会议或三月十九日
07:00-08:00至比赛会场服务组报到,领取秩序册及选手证相关资料。
二、 试磅:由大会指定之电子磅秤於三月十八日18:00~19:00及三月十九日 14:00~15
:00举行试磅。
三、 过磅时间:第一天比赛选手,请於三月十八日19:00-20:00参加过磅(未参加领
队会议报到者,可在三月十八日18:00-19:00至比赛会场服务组报到,领取秩序册及选手
证相关资料) ,第二天比赛选手,请於三月十九日15:00-16:00过磅。选手於规定的过
磅时间内如体重不合格者,准予在过磅时间内再次过磅乙次,逾时则以弃权论之。
四、 补磅:为因应参赛选手有重要事故(如考试)无法在第一天完成过磅者,改於三月
十九日上午08:00~08:30完成补磅(过磅一次为限)。惟无法参加第一天过磅者,请於
三月十五日前向本会竞赛组报备核准(0939-195-539成功大学 戴瑞贤),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补磅措施,仅限三月十九日比赛者为限,三月二十日之比赛则不办理补磅,特予叙明
。
壹拾、 竞赛规定: 一、 比赛场地内除指导教练及当场比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逗留
在指导席上。
二、 参观或助阵加油,违者依竞赛规则程序有关条文主审有权利裁决该选手不合情宜之
犯规行为,警告乙次。
三、 严禁选手静坐场内抗议申诉,以维护比赛秩序进行,如有违背规定大会将不接受该
项申诉。
四、 参加比赛选手凭【选手证】进场比赛,报到时交检录组登记检查服装,於比赛时交
审判长查验,如赛程中遗失选手证於比赛前补发〈补发之办法於领队会议时公布〉。
五、 参加比赛选手应於赛前到达场地,如经三次唱名未到者以弃权论。
六、 在比赛进行中如选手另一方弃权时,对方选手应进入场内由主审宣判得胜後始算确
定得胜,如对方选手未依规定进入场内经主审宣判获胜,否则视同弃权。
七、 本次比赛各队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本会概不负责。
八、 比赛过磅当天,体重以规定时间内为准。
九、 选手过磅时男生以赤足及裸身着短裤为基准;女生以轻便服为基准,各选手应携带
【选手证】过磅,逾时均以自动弃权之。
十、 比赛服装及护具之规定:参加比赛之选手一律穿着全国跆协认可之道服,并自备护
头(青色及红色)、护胸、护手脚及护裆。
壹拾壹、 本竞赛规则如有未尽事宜,得由大会修订公告之。
◎对打技击竞赛体重区分如下:
男子组 女子组
鳍量级 54公斤以下 47公斤以下
蝇量级 54-58公斤 47-51公斤
雏量级 58-62公斤 51-55公斤
羽量级 62-67公斤 55-59公斤
轻量级 67-72公斤 59-63公斤
中乙级 72-78公斤 63-67公斤
中量级 78-84公斤 67-72公斤
重量级 84公斤以上 72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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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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