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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分析》新商品课税 官方不同调
时间Mon Mar 29 21:06:34 2004
■ 记者 黄诗凯
近年主管机关推行金融改革,如火如荼,在改采负面表列的思考主轴之下,新金融商品如
雨後春笋,不断推陈出新,让投资大众眼花撩乱的同时,也伤透财税官员的脑筋,要在已
遭扭曲的现行税制中,寻找较合理的课税方式。
结构型商品采合并收益课税,即是继利率期货拟改课交易税後,又一凸显现行不合理税制
的明证。
因为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税,加上海外来源所得也不课税,业者设计新金融商品
时,总想藉此二项制度,合法避税,促销商品,赚取利润。
在商言商,业者尽力寻求合法管道避税,理所当为。财税官员秉持回归税法,有所得即应
课税的立场,也是从专业出发的意见,应予适度尊重。
但同为财政部一级机关,证期会、金融局和赋税署,步调不一,让业者无所适从的情况,
恐怕仍有改进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待7月金融监理委员会成立之後,证期会、金融局及保险司业务,一举从
财政部移出,届时核准新金融商品发行及确立课税原则的行政权,将分属不同的部会,相
关争议恐怕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现任财政部长林全,曾在受访时表示「预见危机」是财长工作重点,也颇以上任後的危机
处理而自豪。不知新金融商品的课税危机,主管机关是视而不见,或者心有余而力不足?
【2004/03/29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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