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看板tax
标题新婚离婚 可单独申报
时间Thu Apr 8 18:28:28 2004
■ 本报记者郭文平
每年都有不少夫妻申报综合所得税时,不清楚夫妻必须合并申报,结果被国税局要求补税
。根据税法规定,夫妻所得必须合并申报,但方式有三种,一是将两人所得合并一起申报
,另外也可选择以夫或妻为纳税义务人,将夫妻薪资部分开计算。
国税局说,夫妻一起合并报税,一般来说比较不容易出错,容易出错的是在夫妻薪资分开
计算的申报方式上。国税局提醒,即使夫妻薪资部分,采取分开计算的申报方式,仍必需
要填写在同一张申报单上。如果是以妻为纳税义务人,夫为配偶,则在报税时,则夫在计
算免税额时,只可扣除他自己的免税额及薪资特别扣除额,其余的各项免税额及扣除额,
只能由妻来申报减除,不可以扣除两次。
夫妻到底怎麽报税最划算?国税局人员说,现在利用报税光碟,软体会主动帮你选择哪一
种报税方式最有利,纳税义务人不需要自己花心思计算。即使选错了,届时税捐机关还是
会主动替纳税义务人选择比较有利方式。
新婚夫妇或是离婚的怨偶,不管高兴与悲伤,都要报税。税法规定,前一年度中结婚或离
婚的夫妻,在第二年报税时可以选择合并或是单独申报。
国税局说,新婚夫妻报税有一些原则可以遵循,若结婚当年两人所得差不多,或两人都是
会计师、律师等执行业务者,没有薪资名目收入,也没抚养亲属、且采标准扣除额方式报
税,采取各自单独申报较划算。如果双方薪资收入有一段差距,一人很高、一人较低,或
免税、扣除额很高,则采取合并申报较理想。
另外,已分居的配偶,如果不希望另一半在查询所得资料时,被知道所得情况,则是要在
4月20日前,赶快向税捐单位申请保密,不然税捐单位提供的资料是以「户」为单位,届
时自己的所得会「全都露」,被分居的另一半知道。
【2004/04/08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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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8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