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fish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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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如果我的爸爸妈妈没有缴税 我可以扶养 …
时间Mon Apr 18 16:35:28 2005
※ 引述《CSR (中华民国万万税..= = )》之铭言:
: ※ 引述《crecre (cre)》之铭言:
: : 税法中已经明文规定
: : 纳税义务人与配偶之直系尊亲属
: : 年满六十岁"或"无谋生能力
: : 受纳税义务人扶养者
: : 可以减除免税额
: : 父母若未满六十岁
: : 就要看有无谋生能力
: : 不过这方面都是从宽认定
: : 所以只要是父母都可申报减除
: 我比较疑惑的是
: 夫妻一定要合并申报的话
: 其中一方无所得的情况之下
: 可以让其他人抚养??
可以 真的
: 因为刚刚看到有大大说
: 父亲已退休无所得
: 故申报其父亲为抚养人口
: 但其母亲有所得的情况之下
: 父亲可以不报在母亲的名下吗??
当然可以
: 若母亲去申报所得时
: 一般标准扣除额中
: 若以已婚来申报67000的话
: 势必要将父亲的资料一同申报
: 若以44000的单身来申报
: 又与事实不符
: 那父亲真可作为子女抚养人口??
夫妻、父母、子女 都是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的 所以这方面真的是"从宽认定"
如果不是这样 那恐怕一对超过60岁的夫妻 在另一方还没死的状况下
不管有没有所得 都是不能被扶养的
你觉得这样符合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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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35.125
1F:推 ojh:我猜原po的意思应该是认为 父母要同时被抚养 218.160.54.193 04/18
2F:推 CSR:我的意思是其中一方有所得...均无所得当然可被抚养 61.64.224.29 04/18
3F:推 nofish:在一个家庭里 所得高的扶养所得低的也是理所当然 61.217.35.125 04/18
4F:→ nofish:所以父亲的所得不足以扶养母亲时 责任就落到子女 61.217.35.125 04/18
5F:→ nofish:身上。事实上 一个人能有多少父母子女??节税金额 61.217.35.125 04/18
6F:→ nofish:其实很有限 所以对国税局而言 这方面是从宽认定的 61.217.35.125 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