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n (凌)
看板tax
标题[问题]也是综所税问题
时间Sat Apr 23 22:45:35 2005
想请问一下:
一、我父母虽没在工作,但有加入劳保
父亲是加入计程车工会,劳保部份是以月收入22000下去投保
而母亲则是以冰果室的名义投保(家里很早之前有开,但早已不做)
也是说月收人22000下去投保。
二、因为我所得收入较高,但列举部份不够,但我是学生身份,所以想
给父母扶养(父母有自用住宅购屋利息、及保险费而我则是只有租金支出)
三、我父亲已迁出户籍,他的户籍跟奶奶一起,而我们家(我妈、我、我哥一起)
同一户籍。
请问:一、我可以用父亲为申报人,扶养奶奶、我及我妈吗?(不同户籍有关系吗?)
二、那我父母收入的份是否是用22000*12 下去算,但实际上他们是没收入的
那算是列为什麽收入呢?
这问题我思想很久了,若有人解惑,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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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02.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