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fish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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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教学:受扶养亲属的规定
时间Fri May 13 01:44:52 2005
※ 引述《ymca1998 (我是推文魔人)》之铭言:
: 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 我姑姑是在92年11月中风~~领有残障手册
: 结果她的公司很恶劣在93年申报他92年的所得~大约93000元
: 他单子上写着是93年领的
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因为年终奖金造成的
放眼全国各行各业 年终奖金几乎都是过年时发的
但对公司而言 是属於当年度的费用 这样是合法又合理的
所以你姑姑的公司不见得是"很恶劣"喔^^
: 也就是我姑姑去年明明是一整年残障的
: 请问我爸爸今年可以申报抚养我姑姑吗? (也就是他姊姊)
: 我姑姑是30年元旦生的~~
: 先感谢回答的版友!!
有残障手册就可以了
事实上 你姑姑也必须要所得够低 你爸才会有意愿申报扶养
不然要是今天你姑姑领得是930000元 你们还会想申报吗??
: : 什麽叫 无谋生能力 呢?
: : 1.所得总额不超过免税额就算(本项限直系尊亲属)
: : 2.取得残障手册或身心障碍手册者
: : 3.因身体伤残,精神障碍,智能不足或重大疾病就医疗养或尚未康复
: : 致无法工作或取得证明需长期医疗者
: : 2.子女
: : 资格:未满二十岁
: : 满二十岁而在校就学
: : 满二十岁而身心残障
: : 满二十岁而无谋生能力
: : 条件限制: A.就算未与纳税义务人同一户籍也可以算
: : B.在学者指有正式学籍,含日夜间部 空大及国外留学及军校,但不含
: : 只有暑修或上补习班
: : C.身心残障规定与上同
: : D.无谋生能力规定与上同
: : E.受扶养者之父或母为现役军人,国中,国小,幼稚园,托儿所教职员
: : 薪资为免税所得者,不得列报减除
: : 3.同胞兄弟姊妹
: : 资格:未满二十岁
: : 满二十岁而在校就学
: : 满二十岁而身心残障
: : 满二十岁而无谋生能力
: : 条件限制:与子女的规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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