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jfu (好好过)
看板tax
标题Re: [请益] 国外留学缴的学费以扣税吗?
时间Mon May 16 12:50:22 2005
※ 引述《Haward (弱鸡男)》之铭言:
: ※ 引述《gjfu (好好过)》之铭言:
: : 可能可以扣底的有两个部分,
: : 第一是如果你已经年满20岁了,
: : 检附你的学费证明可以证明你是在校生,
: : 那你的父母亲可以把你列为抚养亲属,
: : 就有你个人免税额7万四千元可以扣。
: : 第二项是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
: : 如果你读於学历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大专以上院校,
: 之前搜寻关键字"学费"看到219篇
: 上面有说所得税法是国内税(or属地主义)
: 国外求学费用不得扣除耶!!
: ◆ From: 220.138.237.154
: ※ 编辑: Haward 来自: 220.138.237.154 (05/16 00:40)
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款第三目第五小目规定,
纳税义务人之子女就读大专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学费每年得扣除二万五千元,
系指纳税义务人申报合於同法条项第一款第二目规定,
且就读於学历经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大专以上院校之受纳税义务人扶养之子女
而言。
三、关於前开条文所称「教育学费」,依教育部八十四年五月二十九日台(84)高○
二五○五二号函略以所称「教育学费」......指学生接受教育而按教育主管机关订颁之收
费标准,於注册时所缴交的一切费用,包括学费、杂费、学分学杂费、学分费、实习费、
宿舍费......等。准此,纳税义务人之子女於注册时依教育主管机关订颁之收费标准所缴
交之一切费用,均得於规定限额内列报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财政部84.6.21.台财税第
八四一六二九九八一号函)
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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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80.163
1F:→ gjfu:忘了说,重点在「国内、外」几个字:) 140.119.80.163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