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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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囤房税2.0独立车位疑义 财部:溢缴将主动
时间Wed May 28 20:43:48 2025
囤房税2.0独立车位疑义 财部:溢缴将主动尽速退税
2025-05-28 18:11 中央社/ 台北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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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税2.0今年首度开徵。本报资料照片
囤房税2.0今年首度开徵,财政部今天表示,已发函地方政府,重申单独权状车位或泳池
等公共设施该适用自住或非自住税率,应跟随主建物认定;同时,若仅有一户自住房屋,
即便车位是单独权状,也不会将其算为另一户房屋,影响适用单一自住优惠税率1%的权益
。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纳税义务人持有疑义申请更正案件,经查原核定税额有误者,地方稽
徵机关将重新寄发缴款书并展延缴纳期间;针对溢缴税款者,也将主动尽速办理退税。
房屋税条例针对住家用房屋区分为自住、非自住,其中「自住」限3户、税率比「非自住
」低。
今年首度开徵的囤房税2.0规定,如果在全台仅有1间自住房屋,其现值在一定金额以下(
排除豪宅),将享有优惠房屋税率1%;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计持有2户、3户,仍
属自住范围,适用税率为1.2%,与非自住的税率区间1.5%至4.8%相比,自住税率优惠许多
;非自住房屋中,继承取得的共有房屋适用税率区间为1.5%至2.4%。
财政部今天进一步表示,考量2.0新制就自住房屋增订办完户籍登记要件及出租房屋适用
较低税率,为落实自住、出租房屋轻税目标,维护纳税义务人权利,减少徵纳争议,已宣
布将今年期自住房屋办完户籍登记及申报期限,与3类出租房屋申报期限,由3月24日放宽
至6月2日,与房屋税缴纳期限相同,提醒纳税义务人,房屋符合自住或出租要件,尽速於
今年6月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稽徵机关申报。
针对独立权状车位被认为是多一户非自住房屋而遭多课税状况,财政部指出,已於上周发
函地方政府,重申若主建物已按自住税率核课房屋税,其附属的单独权状停车位或公共设
施(比如泳池)也是供自用、而无出租或营业使用情形者,则随主建物并同按自住税率课
徵。
至於单独建物所有权状的停车位或公共设施,是否计入全国持有房屋户数,财政部说明,
考量这部分不具住宅性质,并非供纳税义务人实际居住,因此不纳入全国持有房屋户数计
算,以维护民众权益。
换言之,若民众全国仅有一户自住房屋,即便车位是单独权状,也不会将车位视为另一户
房屋,该民众仍可适用单一自住优惠税率1%。
目前遇到独立权状车位被认为是多一户房屋而遭多课税的个案,以新北市为主,约有9000
多件,地方政府会重新核发税单。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77068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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