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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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推广业务支出列报 别搞混
时间Wed Aug 20 09:57:55 2025
推广业务支出列报 别搞混
2025-08-20 00:52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企业在推广业务时,常会透过各种促销或赞助活动支出,但这些费用究竟应列为「交际费
」还是「广告费」,在申报营所税时往往引发争议。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两者在税法
上规范差很大,如果分类错误,可能导致费用被剔除,不仅得补税,还要加计利息。
国税局说明,依据《所得税法》规定,交际费列支有金额上限,设计目的是避免企业滥用
交际应酬支出;广告费则不受限,可全额列支。
另外,根据查核准则与法院实务见解,交际费是针对「特定人」支出的费用,目的在於维
持或拓展业务关系,例如招待、馈赠或赞助某些对象;相对之下,广告费属於针对「不特
定人」的支出,重点在於提升企业或商品的知名度,达到吸引消费者购买的目的。
举例来说,一家经营西药零售的公司在2023年申报营所税时,列报交际费1,000万元,已
达法定限额,同时也列报广告费8,000万元,但经查发现,其中有400万元用於赞助医师参
加国外医学研讨会。
国税局指出,该笔支出主要受益对象是特定医师,实际目的在於巩固企业与医师之间的合
作关系,进而推广药品,因此应归类为交际费而非广告费,由於该公司交际费已达限额,
这笔误列的400万元被转列後超出上限,遭剔除列支,最後必须补税80万元,并加计利息
。
国税局表示,该案例凸显了企业在报税时若忽略细节,将促销支出误判为广告费,後果不
仅是补税,还会额外增加利息成本,因此企业应在申报时仔细检视每项费用的性质,厘清
支出对象与目的,以正确判断属於交际费还是广告费,以免因误列费用而遭调整补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500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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