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继承股票怎麽报税? 国税局教你两关键日
时间Mon Aug 25 13:29:26 2025
继承股票怎麽报税? 国税局教你两关键日期精准判断
2025-08-25 12:05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即时报导
https://pse.is/82zkld
死亡日与除权(息)日牵动继承人申报遗产税还是综所税。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民众继承已故亲人留下的上市、上柜公司股票时,不只要将股票列入遗产申报,连同死亡
日前後的股利,也要依不同情况区分课税方式。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提醒,关键在於比较「
继承发生日」与「除权(息)交易日」的先後顺序,才不会漏报或报错,影响税务负担。
依照关键日期判定可分两种情形,国税局说明,第一种,若被继承人死亡日早於股票的除
息交易日,股利尚未确定归属,被继承人没有取得配息权利,因此往後公司发放的股利就
属於继承人的所得,应并入继承该股票者的年度综合所得税中申报。
第二种,如果死亡日落在除息交易日之後,表示被继承人生前已取得股利请领权利,即使
尚未入帐,这笔股利属於被继承人的「遗产债权」,必须并入遗产总额一并课徵遗产税。
举例来说,小华(化名)2024年7月1日去世,遗有A公司股票,A公司公告的除息交易日是
6月20日、发放日则是7月18日,由於除息日早於甲君死亡日,因此甲君在生前已经取得股
利请领权利,这笔股利虽然在他过世後才发放,但仍属甲君的遗产债权,继承人需并入遗
产总额申报遗产税。
另一种情况,小琪(化名)2024年6月1日去世,遗有同一档A公司股票,但A公司公告的除
息日是6月20日,也就是在小琪过世之後,这样一来,小琪死亡时并没有取得股利的权利
,因此公司在7月18日发放的股利,属於继承人取得的所得,必须在遗产分割完成後,由
继承股票的人,在当年度综所税中申报。
国税局强调,这两种情境差别在於「股利究竟算是遗产,还是继承人的所得」,若判断错
误,可能造成遗产税或所得税的申报瑕疵,进而被补税或处罚。
国税局也提醒,遗产税的申报范围不只包括名下股票、土地、不动产,还包括被继承人生
前已取得但尚未领取的各项权利与债权,例如已公告的股利、未领薪资或退休金等,都属
於遗产一部分,至於死亡日之後才产生的利益,则应由继承人分别计入所得。
因此,继承人办理遗产税申报时,务必要确认死亡日与股票除权息日的先後,妥善区分课
税归属,避免因疏忽而引发税务争议。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6121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35.3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56099770.A.8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