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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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住家兼营业 按面积计税
时间Tue Aug 26 09:57:21 2025
住家兼营业 按面积计税
2025-08-26 00:09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台南市税务局提醒,房屋税依实际用途课徵,若房屋同时兼作多种用途,例如住家设立商
号,将按使用面积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并非全栋一律依住宅税率计算,许多民众因误解规
定,常在缴税时才发现金额与想像不同。
有民众向税务局询问,名下自住房屋仅提供亲友登记设立商号,并未实际营业,为何仍有
部分面积被课徵营业用税率?对此,税务局解释,依《房屋税条例》规定,若房屋同时作
住家及非住家使用,须依实际使用面积分别计算税率,其中住家用税率较低,而营业用税
率为3%。
条例规定,非住家课税面积不得低於整层楼面的六分之一,也就是说,即便实际营业使用
面积不足六分之一,只要有登记设立商号,仍必须至少以六分之一面积来计算营业用房屋
税,以前述民众询问案例来看,虽实际使用空间不大,但因有提供营业登记,仍需依规定
缴纳部分营业用房屋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6220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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