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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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3~6月新屋税额 下期并计
时间Wed Aug 27 09:00:35 2025
3~6月新屋税额 下期并计
2025-08-27 01:14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房屋税新制上路後,纳税人应留意课税基准日。台中市税务局提醒,房屋税是依每年2月
末日为基准日来认定纳税人,若在3月至6月间新建、增建或改建完成房屋,这段期间的税
额会被「并入下一期」计算,课税月数可能长达16个月。
税务局解释,房屋税课税所属期间为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但如果是2025年3月兴
建完成的新屋,虽然依法应立即课税,但因已超过2025年基准日(2月28日),该年度并
不会另外开徵,而是把2025年3月至6月这四个月房屋税,与2026年房屋税合并计算,也就
是说,屋主到时候会收到「16个月」的房屋税帐单,缴纳金额比想像中更多。
税务局提醒,民众在购屋时,最好先询问房屋税是否已起课,并确认应由买方或卖方负担
,避免争议,尤其从2024年7月新制上路後,更需要注意基准日与实际完工时间的落差。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6503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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