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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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卖预售屋换屋 无法重购退税
时间Thu Aug 28 08:56:17 2025
卖预售屋换屋 无法重购退税
2025-08-28 03:00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近期各地国税局查到不少民众出售预售屋後,再购买成屋自住,却申请重购退税优惠。财
政部昨(27)日强调,预售屋尚未完工,无法提供自住,不符合「自住」要件,因此民众
若是「出售」预售屋,将不适用重购退税优惠。
为预防短期投机炒房,房地合一2.0加重买卖负担,但考虑民众换屋需求,仍维持重购自
住房地可扣抵或退还已缴纳房地合一所得税,减轻换屋族负担。
依规定,个人出售自住房屋、土地缴纳的房地合一税,自完成移转登记日起算两年内,重
购自住房屋、土地者,可申请按重购价额占出售价额比率,计算退还已缴税款。
财政部赋税署表示,近期发现有不少民众出售「尚未完工」的预售屋,再购买成屋自住,
主张申请适用重购退税,但国税局认定不符规定,无法退税。
赋税署解释,依规定,适用自住房地优惠须符合两大要件,包括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
女应於出售及购买房屋办理户籍登记并居住,且房屋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民众若
是在交屋前就出售预售屋,等於该房屋根本无法供自住使用,违反重购退税规定,将不适
用相关优惠。
不过若是卖成屋、「购买」预售屋,就仍有重购退税的空间。只要符合重购退税规定,在
买、卖之间的两年内,预售屋已经兴建完成,可以搬进去实际居住,符合自住要件,就仍
可适用重购退税。官员表示,除了房地合一税,土增税也有重购退税优惠,两者规定雷同
。
另外,民众若是「买新卖新」,就算两屋都符合自住规定,都不符合适用重购退税之租税
优惠。举例来说,陈先生於2022年6月间取得A屋,2023年1月间购入B屋,但却在2023年7
月间出售B屋,就算两屋都符合设籍、自住条件,仍不得适用重购自住房地扣抵税额。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6727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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