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标题[新闻] 列报医疗设备折旧 留意年限
时间Thu Sep 4 10:05:27 2025
列报医疗设备折旧 留意年限
2025-09-04 01:21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https://pse.is/843npk
财政部。联合报系资料照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开业医师购买医疗用机器及设备时,在申报执行业务所得、列报
折旧费用时,须依规定以不短於七年的耐用年数来计算,不同於一般生财器具的五年,若
误用较短年限,导致折旧费用超额,将被剔除并补税。
国税局近期查核辖内某诊所,购买价值250万元的医疗设备,估计残值40万元,却错误以
五年来提列折旧,每年申报42万元,计算方式为250万元扣除40万元残值,除以五年提列
;但依正确规定,医疗设备耐用年数为七年,应以平均法计算,每年折旧额为30万元,因
此诊所超提折旧12万元,最终被剔除并需要补税。
国税局解释,「固定资产耐用年数表」明订,医疗用机器及设备耐用年数是七年,和一般
生财器具的五年不同;而依「执行业务所得查核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须采平均法,
且不得低於法定耐用年数,如果有残值,应先从成本中扣除,再将剩余金额平均分摊於耐
用年限内。
另外若医疗设备在法定七年耐用年限届满後仍能继续使用,医师还是可以持续提列折旧,
但须重新评估该资产还能使用年数,并重新估计残值,再依规定计算。
续提折旧方式是,先把原来留下的残值扣掉重新估列的残值,再将差额平均分摊在估计的
可使用年数中,代表即使设备还在使用,也不能无限制提列折旧,必须遵循规定办理。
国税局强调,折旧列报是常见的扣除项目之一,但必须依规定正确计算,才不会因短提耐
用年限或错误计算方式而遭剔除,甚至增加补税风险,医师在购置昂贵医疗设备时,应特
别注意耐用年数与残值估计,并保留相关会计与凭证资料,以利查核时能清楚说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98191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0.8.23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756951532.A.6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