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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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未上市股票卖子女 有眉角
时间Wed Sep 17 10:31:01 2025
未上市股票卖子女 有眉角
2025-09-17 00:20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二亲等间(如父母、子女)买卖未上市公司已签证发行股票,须
缴纳证交税,并取得国税局核发的「非属赠与财产同意移转证明书」才可过户,否则将会
挨罚。
南区国税局近来查核案件时,发现辖内某未上市柜已签证发行股票公司,受理股东与二亲
等以内亲属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单凭股东检附已缴纳证交税的缴款书,就办理过户登记。
国税局表示,证交税依规定是向出卖有价证券人课徵,由买受人於每次买卖交割当日代徵
税款,并於代徵次日填具缴款书向国库缴纳,但依遗赠税法规定,公司办理股东二亲等内
亲属间买卖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时,应通知股东检附「非属赠与财产同意移转证明书」,若
欠缺该项证明书,而迳行办理过户登记,将依规定处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0937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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