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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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停车场证享优税 留意效期
时间Thu Oct 23 10:41:11 2025
停车场证享优税 留意效期
2025-10-23 02:04 经济日报/ 记者胡顺惠 /台北报导
地价税优惠不是永久有效,停车场登记证过期就得重办。台中税务局提醒,原本按停车场
用地优惠税率课徵地价税的土地,若停车场登记证核准使用期限届满,但仍继续作停车场
使用,若登记证已到期却未换发,将不再适用停车场优惠税率,必须恢复按一般用地税率
课税。
依《土地税法》第18条规定,私有土地若依停车场法取得停车场登记证,并设置供公众使
用的停车场,纳税人可申请按每千分之十的优惠税率课徵地价税,比一般土地最高每千分
之五十五的税率低上许多,等於省下可观税额。
不过,税务局也提醒,这项优惠并非永久有效,必须依主管机关核准期限内合法使用,若
未依规定更新登记证,优惠资格就会中断。
税务局指出,停车场登记证核准使用期限届满後,地主必须重新向交通局申请换发新的登
记证,并在当年度9月22日前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税捐稽徵机关提出申请
,经审查核准後,才能在次年继续适用优惠税率。
若未能及时换发,或土地用途变更为非停车场使用,将自期限届满或用途变更的次年起,
恢复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徵地价税,税率将提高至每千分之十至五十五不等。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0903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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