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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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遗产设有地上权 可扣除估价
时间Tue Mar 10 10:37:57 2026
遗产设有地上权 可扣除估价
2026-03-10 00:43 经济日报/ 记者邱琮皓 /台北报导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提醒,继承遗产中若有土地,其遗产税课税价值是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
「公告土地现值」来核算,如土地设有地上权时,因土地使用权归属於地上权人,导致土
地价值减低,因此应扣除地上权价额。
《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地上权设定「有年限及年租」者,按设定年限与年租,以被继
承人死亡时点賸余期间来估定其价额,若未订年限,则以一年地租额的七倍为其价额;另
,若没有约定年租,均依照申报地价年息4%估价。
举例来说,陈先生(化名)过世时遗有一笔土地,依死亡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遗产价值
为1,000万元,继承人陈小弟申报遗产税时,发现该土地设有「未订年限」的地上权、每
月地租5万元,由於未约定年限,依前述规定按一年地租额的七倍,估定地上权价值为420
万元,可自公告现值中减除後,申报该笔土地遗产价值为580万元。
国税局提醒,民众在办理遗产税申报前,应留意土地登记誊本以维护自身权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6931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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