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ndi (死不认错的人真多~)
看板third-person
标题Re: [问题] 如何变成第三者的呢?
时间Thu May 24 13:56:27 2007
※ 引述《lundic (我的天空依旧蓝澄澄)》之铭言:
: ※ 引述《quindi (死不认错的人真多~)》之铭言:
: : 你在说你自己是大盗欧~
: XDDD..多念点书..
你还是多增加你的阅读能力吧~
: : 在感情方面就是感情道德
: : 在职业方面就是职业道德
: : 这就是我所谓的不同的道德
: 所以..艺人的职业道德就是被窥探隐私时..不能抱怨?XD
艺人丑陋的事被揭发出来的话 别抱怨
谁叫你要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
: 怎我总觉得..应该是做好其演艺工作呢..呵呵
艺人是做好演艺工作 但私德也要注意 免得对粉丝有示范作用
: : 而你的『选择性的正义与道德』才令人瞠目结舌勒
: 唉..所以我说你看不懂文章咩..
: 选择性的正义与道德..是用来说明『用不道德的方式批判他人的人』..
: 我一直在讲的都是..
: 『道德与正义是没有选择性与差异性』的..
: 道德与正义..不会只及於他人..不及於己身..
: 你要不要乾脆大方承认..你根本就看不懂文章..XD
: 原文都还在版上..不妨往前翻翻..
我已经讲了 你的谬论我不想懂
我不想懂你的谬论
: : 每个职业都有好与坏
: : 艺人的工作本来就没什麽人身自由
: : 再说媒体与艺人本来就是互相利用
: : 媒体的工作要艺人的新闻
: : 艺人需要媒体吵知名度
: : 当艺人就要报有利艺人的报导?
: : 艺人本身丑陋之事被媒体报导出来时 就要在那边抱怨?
: : 再说艺人本身如果没做什麽见不得人的事 又何必怕被报呢?
: : 而且艺人的职业很好赚
: : 一般上班族一个月的新水也只不过两、三万
: : (狗仔队对他们没兴趣)
: : 但艺人这种工作本来就没什麽隐私可言
: : 已经赚了比一般人还要多很多了 还要抱怨什麽?
: 那又如何?
: 你本身没做啥见不得人的事..那我是不是可以公布你所有私家资料?
可以阿~ 因为我没做什麽见不得人的事
: 艺人的职业很好赚?隔行如隔山..谁可窥见全貌?
: 还是..拿着自身的想像..当成事实就是如此来看待?
拍个广告才两、三天 进帐就6位数 有的7位数 甚至8位数
两、三天的工作天很水深火热吗?要上刀山、下油锅吗?
这可不是自身的想像 这是事实
: 即便艺人真的很好赚好了..那关他人何事?
: 拿这个来说嘴..哇塞..匪夷所思啊..
: 难道..你是眼红..见不得人家赚得多?
唉~你好像很喜欢扭曲别人的意思
我是指赚那麽多 还抱怨? 怎麽那麽不知足
社会上还有一大堆没饭吃、生活过的艰辛的人
比起来已经好太多了
: 从来都不知道..人身自由会因为收入多寡而有所不同..
人身自由也是近代 "人"去定出来的
你活在古代哪有什麽人身自由
搞不好在未来你所谓的人身自由在法律上还会改变勒
: 一件事归一件事..赚得多..政府可以多课税..
: 国中公民学过吧..所得税采累进税率..
: 二代健保也会因收入高低而缴交不同的健保费..
: 但是..赚得多..可不代表就该被限制人身自由..
: 那郭董..王董..赚得不是更多..XD
赚得越多 缴的税本来就要越多
难到不管赚的多寡都要课相等的税吗?
会不会被狗仔跟就要看你名气高不高罗
: : 我可没说窥探他人隐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 呵呵呵呵..^^
: : 没错 现在是如此
: 请阁下自行比较一下你这句跟你的上一句吧..
我可没说窥探他人隐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但 没错 现在天赋人权会因为职业而有所差异
这两句有什麽好比的?
再说天赋人权也是"人"去定出来的 你在古代有什麽人权可言?
: : 讲过了 我可没说窥探他人隐私是一件有道之事
: : 好可笑喔 第一次听到喔?
: : 那八卦媒体可以存活的原因你不晓得吗?
: : 那我可以告诉你
: : 就是因为观众爱看 所以八卦媒体才得以继续八卦
: : 否则没生意 人家会继续做吗?
: 这是市场机制使然..
: 你看八卦版吗?我不知道..
: 但是..我不看八卦版..
: 每次买报纸..演艺版我也是随意翻翻..看标题..
: 我最喜欢的是..生活副刊..很有营养的..:)
: 八卦可以存活..就等於八卦是正确的?
久了 八卦就会变的理所当然
也是许多人使然
: : 不 不是 不管第三者有意或无意介入
: : 第三者对第一者一样有『感情责任』
: : 除非第三者从头到尾都不知情
: 给你感情上的许诺..是第三者?
: 第一者..可以在情感上蹭恨第一者..没人可以说错..
: 但是..有很多第一者是让我由衷的感到佩服..
: 因为..他们可以做到..『我恨你..但我不扭曲你』..
: 很多第一者批判起第三者..掷地有声..更能引起共鸣..
: 因为..他们痛陈第一者错误的地方..却不把责任随意推卸归咎..
你的意思是说有些第一者认为第三者完全没责任?
如果是这样 那我不认同这种第一者也不认同你
: : 欺骗的除了是劈腿的之外
: : 第三者也在欺骗
: : 因为第三者帮劈腿的一起欺瞒第一者
: 第三者对你本身本就没义务..没责任..
谬论
: 他可以选择不说..而不是只能选择说..
他当然可以选择不说 只不过他跟帮着第二者欺骗
: 很多第一者帮忙欺瞒第三者的..
: 那是不是也要把第一者抓出来鞭一鞭啊?
什麽?很多第一者帮忙欺瞒第三者?
: 我赞成不论哪一者..都该把事情说清楚..
: 让第一者知道第三者的存在..
: 让第三者知道第一者的存在..
: 但是..第一者的感情责任..是第二者的事..
: 第三者的感情责任..也是第二者的事..
而知情的第三者对第一者也有感情责任
: : 罪名?很明显 就是欺骗
: 欺骗你的..是你的伴侣..
: 第三者..没承诺过你什麽..甚至没接触过..
第三者是没承诺第一者
但欺骗第一者的除了劈腿的外 还有那个知情的第三者
: : 我不认为这样就是不道德
: : 毕竟就是有人做的到感情道德
: : 在感情中能够坚持不劈腿、不当第三者的有限
: 我过往不是第三者..现在也不是第三者..
: 要讲感情道德..请去跟劈腿的人说..
除了劈腿的人还有知情的第三者
: 还有..道德..没有很多种..只有一种..
: 艺人尽力做好表演工作..跟上班族为自己的工作负责..
: 一样都是道德..一样都该受到尊重..
: 不劈腿..不当第三者..也不代表..就有权力污蔑..扭曲他人..
: 用不道德的方式谈论道德..岂不可笑..
我认为道德就是不同种 但也全是道德
而我也认为不劈腿、不当第三者是有资格批评感情不道德的人
如果这样是不道德
那麽批评强奸犯、杀人犯的都不道德?
: : 我可不认为这是『大盗』与『昏昏』
: 拿着道德干不道德的事..不是大盗?
我觉得这样是不道德 更不觉得这样是大盗
: 认同不道德的事..不是昏昏?
: 夸夸其谈!
那我认为"你认为第三者完全没有任何责任"是不道德的事
你岂不是昏昏?
你岂不是夸夸其谈?
: 从小到大..父母师长教我的都是..『不要冤枉他人』..
: 『责任归属要小心谨慎的厘清..勿枉勿纵』..
: 在这时代..却成了阁下眼中的谬论..
: 所以我说..第三者实在承受了太多无谓的罪与名..
『不要冤枉他人』、『责任归属要小心谨慎的厘清..勿枉勿纵』这两句话没错
但你的所谓责任归属根本很荒谬
也不觉得第三者承受了很多无谓的罪与名
你对於第三者的看法可以po到B&G版
那边应该会有更多人想跟你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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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以前有个男友
她那个男友很喜欢辩 很喜欢跟她争论到赢
後来就被我的朋友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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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1.17
※ 编辑: quindi 来自: 59.117.1.17 (05/24 15:09)
1F:→ wed4ever:我也觉得对公众人物的要求要更高 因影响相对较大 05/24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