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Ter (其实我的志愿是..)
看板tutor
标题Re: [补教] 高雄市烂到不行的补习班
时间Fri Mar 9 03:22:01 2007
补习班非营利事业不适用劳基法
所以补习班归教育部管辖
而不像一般营利事业是归内政部管辖的
所以你要求依照劳基法给予遣散费
补习班是可以不用理你的
另外补习班的生态本来就是这样
主任高兴叫你走人 你也不能怎样
因为劳基法管不到他
另外 社团法人 如基金会之类的 也是非营利事业 不用遵守劳基法
因此你想报复的话
最好的办法是把他的学生带走!
采取法律手段 吃亏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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