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407041 (可怜的单身宅男)
看板tutor
标题[新闻] 黑心阿
时间Wed May 16 13:09:35 2007
http://w204.news.tpe.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6/17/eej1.html
大学生都会打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其中薪水较好的家教成为首选,但有多所大学学生向
立委陈情,采会员制的「Young家教中心」以不当的方式经营,不只要学生先缴300元的会
员费,若有中意的家教CASE,还要交1200元才能取得家长的电话,根本就是变相敛财。而
消保官也认为是「投降条款」,已剥削学生的权利。
国民党立委丁守中今(16)日上午举行「不肖家教仲介变相敛财」记者会,他提到,这家会
员制家教社在台北、台中和高雄都设有营业处,而在台北的营业地点登记为翰庭资讯社,
和家教仲介根本没有关联;而这间家教社早在民国87年就曾经遭到举发,而网路或BBS上
也可以看到受害学生的讨论文章,显见受害学生非少数。
就读台大法律系研究所的陈情同学不满地指出,Young家教中心的经营方式是先缴交300元
的会员费,上网发现有中意的家教,要再交1200元,才能获得家长的联络电话,但须自行
与家长安排试教时间,但学生常常找不到家长,如果幸运联络上,经常得到已经找到家教
,甚至会被家长责怪,只好自己摸摸鼻子自认倒楣。
丁守中提到,业者虽然采会员制方式,且与入会学生签订契约,如会员没有接到任何的
家教CASE要求终止契约,原家教CASE费7日内退700元,8日到4个月退400元,4个月到6个
月退300元。他抨击,这种只限制学生权益,对业者毫无应尽义务规范的契约内容非常不
合理。
而消保会消保官吴政学也认为,从契约的内容来看,学生必须遵守许多义务,但业者似乎
没有责任,根本就是「投降条款」,呼吁学生在签订所有契约或被要求支付会员费,都
必须要询问清楚,以免影响自身权益,而劳委会则提到,业者以停业却依然在经营,地
方劳工局可处30万到150万元罚款。
被爆出来了
版主要m起来给後辈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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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202.198
1F:推 LeonYo:改个标题顺便把原文附上吧,不过他已经被爆很多次了 05/16 13:27
※ 编辑: fr407041 来自: 123.192.202.198 (05/16 13:41)
2F:推 justinX:这是这一两天才开的记者会 也是板上的板友 05/16 16:43
3F:推 docose:大推!总算有人出来打了.... 05/16 17:24
4F:推 cchheenn:我也是他的会员 不过我觉得可以接受 反正钱找到case後 05/16 17:29
5F:→ cchheenn:很快就可赚回来 05/16 17:30
6F:推 justinX:真的要找仲介的话,随便找就一堆比YOUNG好又便宜的 05/16 18:04
7F:→ justinX:大家要一起抵制YOUNG 05/16 18:05
8F:推 wiseting22:抵制YOUNG~~ 05/16 21:54
9F:推 docose:大推~~ 05/17 12:46
10F:推 eagleeye0211:谢谢你的PO文阿^^原PO很热心 05/19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