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ol0420 (枯れない木)
站内visualband
标题关於近来的版务...
时间Wed May 13 01:18:31 2009
老实说我并不想发这种扫兴的文章
但关於最近版主处理文章的方式
我只能说不管怎麽想我都难以苟同
首先,版规严谨与否这是另一问题先按下不论
根据过往y版主於2008.09.20所规定的版规(3-10-20)
一
禁 注音文 火星文....等文
注音文 火星文....等文常常会造成误导以及版面的混乱
希望大家为彼此着想 用"所有人都看的懂的文字"发表文章
也就是------中文
基本上 有违反板规的文章出现 删文并将文章保存於之删文集中
试问 □ [闲聊] 现在的小孩都这样吗...(沉痛) 这篇文章内容有没有火星文?
如果有的话版主需不需要处理?
就算版主未能及时处理,试问5/06到现在几天了?
况且一样是过往y版主时期的版规第四条
四
禁 谩骂与争吵
我想 大家都知道 听visualband的人属少数
能够在ptt上有这个属於我们的园地 真的很幸运
所以请大家互相尊重 不要吵架 有任何的想法 都可以讨论
毕竟 这是属於大家的园地
违反板规第四条时 依情节轻重 发文者送劣文+水桶(时间不一)
有参与争吵之板友 依情节轻重 水桶
至於情节轻重的问题 由板仆自由心证 请大家体谅
虽然说情节轻重由版仆自由心证
但版规条文内容如此订定,给予版仆自由心证之处明显是送劣文即可还是要顺便水桶?
要水桶的话要多久?
条文并不是说版仆认为情节轻微就可以什麽都不用作!
今天板上第一篇引发争议的文章内容不算谩骂吗?连脏话都出笼了
如果不算的话可以请版主说明你认定谩骂的标准是什麽吗?
如果这算谩骂的话,版主该不该处理?
此外延伸一点问题,要不是今天为了这件事还不会发现......
版主在增补版规的时候,可以直接去修改过往所发的版规公告吗?
而且是在过往的版规公告还没有保存一份在内的状况下!
这样在牵涉到版规适用的问题的时候要如何说服别人说旧的违规可以不适用新法?
用说的就可以算数吗??!
这样的处理方式妥适吗?!
我个人认为,版主理应比任何版众都更加熟悉版规及版务的处理
不然何以服众?
就算版主新上任不久或许需要时间来学习
但据我所知并非没有版友寄信反映前面所提到的问题
只是时至今日仍然不见一个适当的处置
我只能说我实在是失望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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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合则留,不合则去
所以套用到现在的情况来说
或许该是我离开而不是其他人吧
请版主将此ID所发表的文章自移除并且自版面上删除
或是请解除m标记让我自行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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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leona:感谢版友的指教,相关文章已解除M文 05/14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