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305096 ( )
看板weiyin
标题[新闻] 陈伟殷想赴美 得先争取自由身
时间Thu Nov 25 02:03:08 2010
记者方正东/桃园机场报导
旅日投手陈伟殷想转往美国大联盟发展,24日陈伟殷的经纪人李玮川表示,第一步要与中
日球团厘清球员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我们要先争取陈伟殷在合约到期後可以取得自由
球员身分。
李玮川24日详细说明了陈伟殷的合约状况,他说陈伟殷2004年加入中日龙队时,当时中日
由陈大丰代表与陈伟殷签约,这分合约基本上是没有期限,但後来陈伟殷受伤,中日球团
在2006年底与陈伟殷签育成球员约,所以前一分合约失效。
2008年陈伟殷伤癒复出,中日球团为了将陈伟殷放在70人名单中,因此又与陈伟殷签了第
3分合约,李玮川表示这分合约注明,中日球团与陈伟殷是1年一签。
李玮川24日引述了陈大丰2009年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谈话,「陈大丰说,伟殷是洋将,没有
跟中日签长约,照理球季结束後,美、日球队有自由来抢人,现在看来,今年的好成绩,
中日一定不会放人,球团会评估如何开条件留下他」。
李玮川说,陈大丰当年是签下陈伟殷的中日代表,既然陈大丰都认为陈伟殷是洋将、外籍
球员,那就应该按照外国选手的合约来签。
李玮川表示,陈伟殷的合约只有日文版本,没有中文或英文版本,一般球团签外国球员不
应如此,我们希望陈伟殷若再与中日续约,至少要有中文或英文版本,说明彼此的权利义
务关系,这是最基本的事。
李玮川指出,陈伟殷兴中日球团的合约是1年一签,所以应该在11月30日期满後,即可取
得自由球员身分,但现在合约中并无此条文,我们希望可以确认这一点;若中日球团同意
,陈伟殷明年赴美发展或留日本继续效力中日队,其实都是可能的选项,若要赴美发展,
不需透过入札制度。
现在陈伟殷的经纪公司仍有代表在日本,与中日球团积极沟通中,李玮川不确定何时能达
成共识,他仅说:「最坏的打算,就是采法律途径来解决。」
不过李玮川相信中日球团与经纪公司都有最大诚意来解决此事,他也希望陈伟殷可为台湾
球员开先例,未来不要再被当成日本球员对待。
http://www.nownews.com/2010/11/24/341-2667465.htm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7.16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