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dingsa (仿造的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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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西哲板代理板主未依規定判決
時間Fri Jul 20 08:39:35 2012
※ 引述《juotung (想飛)》之銘言:
你提起這次申訴的前提是「代理板主所下的判決錯誤 並被上層裁判機關作廢」
質問一 只有上層裁判機關的執法者 方有權力去做廢判決
試問 你 juotung 為何自視自身 有權力去認定判決是否錯誤?
質問二 一般的申訴程序是要先確認上層裁判機關是否作廢此判決
試問 你明明知法甚深 為何無視這應有的程序
在判決未被作廢前 逕自向上提起申訴呢?
質問三 在原判決仍有效的情況下提出申訴 也難怪被依「一事不再理原則」 無視申請
試問 你明明知法甚深 甚至能自行代理板主對版友下判決
為何無視這普遍行於各PTT申訴流程的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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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白了 你根本沒有提起這第二次申訴的權力
你這一連串的行為 是在替我所下的「juotung想當____」之論點作補充與支持阿
: 實未依法判決
: 判決未依法
判決是否依法 你沒有論斷的權力 在這 能做出裁量的
只有版主與組務 與更高層的本站裁判機關
或本案被提交至法院後 由法官進行判決
不知你為何一而再而三的 的自視有這份權力
: 也令人費解
: 代理板主此舉,實際上根本已經承認kiddingsa之行為不當
個人禮貌上的不當 不同於法律規則上的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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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所謂人身攻擊
: 並不限於指名道姓之誹謗與侮辱
: 而是泛指一切非針對議題本身
: 且對他人之人格、能力、背景、資格等與議題無關之私人事項針對性的加以攻擊之謂
所謂的人身攻擊 在ptt中 各版版主皆有主觀認定的權力
有此近於法官的權力之人甚多
但juotung就是沒有 卻自視有這份權力去定義 這不是很滑稽嗎?
: 又本人之性格、能力與文章欲討論之板規並無直接關係
: 與西哲板之板旨亦無關
有直接之關係 由於你一在的提出推文的倫理應為如何
是故 我直指出你討論時所站的立場為何 點破你的所持的觀點有多不客觀
從根本否定你對推文的應有的倫理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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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ddingsa一再稱呼本人為法官、愛當法官、愛裝法官
: 並在緊接於文後之簽名檔寫上「白痴想當法官」
: 又把本人多年使用之簽名檔提到本人之姓名處改為「Bai-7-Da-La-8」附於文末
Bai-7-Da-La-8 是我以前曾用過的自稱 接於我的簽名檔後十分正常
你要對號入座 請便 但那是你自行加於自身的侮辱 與我無干
: 針對本人之意圖明顯、客觀第三人均可透過閱讀的脈絡理解之
: 又如「地球是很危險的,快回到你所屬的地方去吧」、「你沒能力...」
: 「你沒能耐...」等語
: 不但並非針對議題本身、而僅僅對本人之性格與能力加以攻擊
: 同時也無關板旨
: 上述「Bai-7-Da-La-8」之行為
: 更可說有刑事公然侮辱罪之嫌疑
公然侮辱和毀謗的構成要件
買本高點圖解六法就有了
覺得有嫌疑 歡迎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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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前述組務接管之管理辦法
: 應加以刪文,並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 懲罰為唯一效果
: 即行為一旦成立,法律效果就是「刪文且水桶至新板主選出」
又開始下判決了 唯一效果不唯一效果是你有權力認定的嗎?
最後
在我看來
你很有
「自知你就是你的簽名檔所污蔑的對象 被人點出來之後 惱羞成怒」
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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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本人權益 提出反駁於此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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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行至尾 並不是結束 而是點燃讀者生命火燄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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