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dingsa (仿造的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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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西哲板代理板主未依规定判决
时间Fri Jul 20 08:39:35 2012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你提起这次申诉的前提是「代理板主所下的判决错误 并被上层裁判机关作废」
质问一 只有上层裁判机关的执法者 方有权力去做废判决
试问 你 juotung 为何自视自身 有权力去认定判决是否错误?
质问二 一般的申诉程序是要先确认上层裁判机关是否作废此判决
试问 你明明知法甚深 为何无视这应有的程序
在判决未被作废前 迳自向上提起申诉呢?
质问三 在原判决仍有效的情况下提出申诉 也难怪被依「一事不再理原则」 无视申请
试问 你明明知法甚深 甚至能自行代理板主对版友下判决
为何无视这普遍行於各PTT申诉流程的原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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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白了 你根本没有提起这第二次申诉的权力
你这一连串的行为 是在替我所下的「juotung想当____」之论点作补充与支持阿
: 实未依法判决
: 判决未依法
判决是否依法 你没有论断的权力 在这 能做出裁量的
只有版主与组务 与更高层的本站裁判机关
或本案被提交至法院後 由法官进行判决
不知你为何一而再而三的 的自视有这份权力
: 也令人费解
: 代理板主此举,实际上根本已经承认kiddingsa之行为不当
个人礼貌上的不当 不同於法律规则上的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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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所谓人身攻击
: 并不限於指名道姓之诽谤与侮辱
: 而是泛指一切非针对议题本身
: 且对他人之人格、能力、背景、资格等与议题无关之私人事项针对性的加以攻击之谓
所谓的人身攻击 在ptt中 各版版主皆有主观认定的权力
有此近於法官的权力之人甚多
但juotung就是没有 却自视有这份权力去定义 这不是很滑稽吗?
: 又本人之性格、能力与文章欲讨论之板规并无直接关系
: 与西哲板之板旨亦无关
有直接之关系 由於你一在的提出推文的伦理应为如何
是故 我直指出你讨论时所站的立场为何 点破你的所持的观点有多不客观
从根本否定你对推文的应有的伦理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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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ddingsa一再称呼本人为法官、爱当法官、爱装法官
: 并在紧接於文後之签名档写上「白痴想当法官」
: 又把本人多年使用之签名档提到本人之姓名处改为「Bai-7-Da-La-8」附於文末
Bai-7-Da-La-8 是我以前曾用过的自称 接於我的签名档後十分正常
你要对号入座 请便 但那是你自行加於自身的侮辱 与我无干
: 针对本人之意图明显、客观第三人均可透过阅读的脉络理解之
: 又如「地球是很危险的,快回到你所属的地方去吧」、「你没能力...」
: 「你没能耐...」等语
: 不但并非针对议题本身、而仅仅对本人之性格与能力加以攻击
: 同时也无关板旨
: 上述「Bai-7-Da-La-8」之行为
: 更可说有刑事公然侮辱罪之嫌疑
公然侮辱和毁谤的构成要件
买本高点图解六法就有了
觉得有嫌疑 欢迎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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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前述组务接管之管理办法
: 应加以删文,并水桶至新板主选出
: 惩罚为唯一效果
: 即行为一旦成立,法律效果就是「删文且水桶至新板主选出」
又开始下判决了 唯一效果不唯一效果是你有权力认定的吗?
最後
在我看来
你很有
「自知你就是你的签名档所污蔑的对象 被人点出来之後 恼羞成怒」
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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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本人权益 提出反驳於此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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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行至尾 并不是结束 而是点燃读者生命火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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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1.4.253
※ 编辑: kiddingsa 来自: 210.241.4.253 (07/20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