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bert570 (エニシ 縁)
看板PttLawSug
標題Re: [閒聊] 關於CP的問題
時間Sun May 17 21:31:21 2009
※ 引述《bbbing (無)》之銘言:
: ※ 引述《herbert570 (エニシ 縁)》之銘言:
: : 謝謝你指正我的錯誤!
: : 那我現在提出一個建議,如果轉錄文章改用 link 的方式呢?
: : 如果 PTT 是架在 Linux 上的話,更可以使用 symbalic link,外加一個很小的檔案
: : 來記錄各篇文章的推文與其他等等
: : 如此一來就省了很多資源了!
: : 不過這樣的話,整個規則的討論,方向要重新改過了!反而要變成允許轉錄做為
: : 不耗大量資源的CP。
: 這方法有人提過,但是也隱含很多問題
: 例1:本文刪除的同時,這堆Link就變成垃圾檔案
: 而這些垃圾又小又散處理起來很廢工
: 有兩種簡單的處理方式,1.刪文時全刪、2.若有Link就不能刪
: 前者的處理困難度很高,因為Link是非常分散的檔案,所以系統負責也會很重
: 後者更是很可怕的免死金牌,只要把貼出去的文丟個Link回自己社團板就好
是的,所以在本文的地方也要開一篇log來記錄有哪些link!
把一篇文章變成一個symbolic link和log中的一行(約花不到幾個位元組)
不管怎麼看都很省。
所以例1中的1.2.問題都解決。2.更不是我的原意,是bbbing板友個人的建議
: 例2:原始文章為一個檔案,硬碟的一小塊會被大量重複讀取
: 加上Link本身也是檔案,省了空間,讀取卻變得更加頻繁
: 簡單來說使用Link這種方法可以節省磁碟空間
: 但是會增加其他的負擔,效果如何有待評估
: 而且這不是制度上的解決方式,也不能阻止最惡意的CPer
: 就算假設這種設計可以很完美,最多也只是提高合法CP的篇數上限
: 那只要把所有申訴文內文的篇數改一下又可以再戰一輪
謝謝你的提醒,但這兩個缺點兩相權宜,我覺得省空間比較實在。
當然這個建議不只限於和CP有關的部分,可以是對整個板的建議,也許應移到別板進行建
議。
提高合法CP的篇數上限。很不錯的想法。辦個站內大投票如何?
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申訴、不公等等將又更多。
所以我的討論和建議沒有直接的講提高合法CP的篇數。
: : 檢舉人的身份提高到板主,原本只是建議,但後來我發現,其實是現行的板規!
: : 綜合兩條就可以發現板主是認定權者,由板友提出的檢舉,依現行法需向板主提出
: : 「看板違規行為」之檢舉(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三編二章十五條)。
: : 所以在 PttPolice 提出檢舉,依現行的法規,是要由CP各板板主到該板上推文或回覆
: : 認定有違規,才可以進行開罰,不能由PttPolice板板主進行認定。
: 板主已經有對廣告文劣退的權力,但你可以看看那堆CPer吃過幾篇劣文
: 類推板主管理CP的效率會有多好
如此連劣文都很少在管的板主,是不是應該要徹換?
相信在刪文的同時,除了[Y/N],多個A (Accuse and Delete)。
很多板主在刪劣文的時候,會願意用A來刪的!
: 如果你只是認為"站長寫的站規沒說站長可以管CP,所以站長管理站的權力是有限的"
: 那我相信法務會很樂意把這條加回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