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bert570 (エニシ 縁)
看板PttLawSug
标题Re: [闲聊] 关於CP的问题
时间Sun May 17 21:31:21 2009
※ 引述《bbbing (无)》之铭言:
: ※ 引述《herbert570 (エニシ 縁)》之铭言:
: : 谢谢你指正我的错误!
: : 那我现在提出一个建议,如果转录文章改用 link 的方式呢?
: : 如果 PTT 是架在 Linux 上的话,更可以使用 symbalic link,外加一个很小的档案
: : 来记录各篇文章的推文与其他等等
: : 如此一来就省了很多资源了!
: : 不过这样的话,整个规则的讨论,方向要重新改过了!反而要变成允许转录做为
: : 不耗大量资源的CP。
: 这方法有人提过,但是也隐含很多问题
: 例1:本文删除的同时,这堆Link就变成垃圾档案
: 而这些垃圾又小又散处理起来很废工
: 有两种简单的处理方式,1.删文时全删、2.若有Link就不能删
: 前者的处理困难度很高,因为Link是非常分散的档案,所以系统负责也会很重
: 後者更是很可怕的免死金牌,只要把贴出去的文丢个Link回自己社团板就好
是的,所以在本文的地方也要开一篇log来记录有哪些link!
把一篇文章变成一个symbolic link和log中的一行(约花不到几个位元组)
不管怎麽看都很省。
所以例1中的1.2.问题都解决。2.更不是我的原意,是bbbing板友个人的建议
: 例2:原始文章为一个档案,硬碟的一小块会被大量重复读取
: 加上Link本身也是档案,省了空间,读取却变得更加频繁
: 简单来说使用Link这种方法可以节省磁碟空间
: 但是会增加其他的负担,效果如何有待评估
: 而且这不是制度上的解决方式,也不能阻止最恶意的CPer
: 就算假设这种设计可以很完美,最多也只是提高合法CP的篇数上限
: 那只要把所有申诉文内文的篇数改一下又可以再战一轮
谢谢你的提醒,但这两个缺点两相权宜,我觉得省空间比较实在。
当然这个建议不只限於和CP有关的部分,可以是对整个板的建议,也许应移到别板进行建
议。
提高合法CP的篇数上限。很不错的想法。办个站内大投票如何?
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申诉、不公等等将又更多。
所以我的讨论和建议没有直接的讲提高合法CP的篇数。
: : 检举人的身份提高到板主,原本只是建议,但後来我发现,其实是现行的板规!
: : 综合两条就可以发现板主是认定权者,由板友提出的检举,依现行法需向板主提出
: :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三编二章十五条)。
: : 所以在 PttPolice 提出检举,依现行的法规,是要由CP各板板主到该板上推文或回覆
: : 认定有违规,才可以进行开罚,不能由PttPolice板板主进行认定。
: 板主已经有对广告文劣退的权力,但你可以看看那堆CPer吃过几篇劣文
: 类推板主管理CP的效率会有多好
如此连劣文都很少在管的板主,是不是应该要彻换?
相信在删文的同时,除了[Y/N],多个A (Accuse and Delete)。
很多板主在删劣文的时候,会愿意用A来删的!
: 如果你只是认为"站长写的站规没说站长可以管CP,所以站长管理站的权力是有限的"
: 那我相信法务会很乐意把这条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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