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ney (貓子)
看板baking
標題Re: [問題] 關於Y板友劣退一事件說明
時間Mon Feb 16 23:39:23 2009
※ 引述《sunnypie1992 (阿餅)》之銘言:
: ※ 引述《alanney (貓子)》之銘言:
: : 我想您對著作權法有所誤解
: : 著作權法所保障的是表達方式
: : 而非創作本身之精神
: : 所以食譜只是一種表達的方式
: : 所以並沒有侵權的問題
: : 如果連精神都要保障
: : 那會限制了創作
: : 只要改寫了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創作即是一種新的著作
: 我了解也同意您的說法
: 著作權當然不是用來鼓勵侵權的
: 在食譜這個主題裡,反而可以說是相當捍衛創作精神的自由
: 換句話說,即使我以相同的比例
: 但完全不同的表達方式來詮釋一道菜的做法
: 就沒有侵權的問題
: 因為這成了一全新著作
: 這其實是有道理的
: 因為白飯不就是米加水下去煮的
: 但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表達方式去詮釋怎樣煮出一碗好飯
: 這麼一來
: 原案的Y版友真的沒有侵權啊啊啊
不是完全是這個意思
所為著作就是像文章 畫作 音樂
以自己的方式表達 寫成一篇網誌或食譜 當然就沒有侵權的問題
但是一字不漏的將網路上食譜抄下引用 又沒有註明出處
這很有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而造成侵權
舉例來說
避免侵權的最好辦法
在寫網誌時 盡量用自己的話重新寫一遍
另外 需要寫到配方食譜時
如果真的需要照抄 最好就註明出處 或取得原作者同意
我覺得食譜的著作權問題可能比一般著作複雜一點
因為食譜的文字創作當然是一種著作權
但是單就 甚麼材料 幾公克 這種有沒有創作精神在裡面
值得討論
當然我所說都只是單就文字面討論
我需要多念點書
請容我查好資料確認可行的方法
再給各位報告
這樣大家以後也有個依循方法
謝謝指教
: : 如果這份食譜的煮菜方式非常新穎特別
: : 你想要受保障 那也非著作權法的範圍
: : 如果是某一種特殊的方式煮菜或完美比例
: : 那應該是專利的保障
: : (專利我不熟 不過以法理上應該是可行)
: : 手邊沒有著作權的書
: : 不過章忠信老師的網站很好用
: :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 有錯請指正
--
霹靂車,尖端科技的結晶,是一台人性化的萬能電腦車,出現在我們這個無奇不有的世界
刀槍不入,無所不能。
霹靂遊俠李麥克,是個英勇的自由鬥士,充滿正義感,有著過人的勇氣,超人的智慧,
打擊犯罪,保護善良無辜的受害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3.52.66.168
1F:推 sunnypie1992:也, 我覺得我舉的白飯例子和您的意思是一樣的啊 02/16 23:49
2F:推 cuteterisa:all i wanna say is 這件事不要這麼嚴厲的方式來解決 02/17 04:45
3F:→ cuteterisa:嗯 我想各大版的版主只要比較嚴的方式管版 通常引起的 02/17 04:47
4F:→ cuteterisa:反彈也比較大 最後都是..... 當然我希望p大可以放寬心 02/17 04:50
5F:→ cuteterisa:想想我 我的blog一天到晚被人整篇複製 甚至使用我付費 02/17 04:53
6F:→ cuteterisa:空間 我都認了 還三不五時被人檢舉 被人罵 哈哈 XD 02/17 04:54
7F:→ cuteterisa:Y大也是無心使用到你的配方 不是惡意的..放寬心吧 02/17 05:00
8F:→ cuteterisa:想想看 你這幾天是不是一直很在意此事 因此事而不開心 02/17 05:01
9F:→ cuteterisa:有必要為這種事不開心嗎 我之前也是很在意BLOG上的一些 02/17 05:02
10F:→ cuteterisa:事 但後來想想 我為何要因為這些事而難過 很不值得的 02/17 05:02
11F:推 mangomilk:我也覺得P版主這樣的處理方式太過了,有得理不饒人的感 02/17 10:25
12F:→ mangomilk:覺,Y版友不是故意不註明出處,也說這不是他原創了 02/17 10:26
13F:→ mangomilk:可是好死不死,這份食譜是P版主大大的,於是直接劣文 02/17 10:27
14F:→ mangomilk:如果這樣,那我以後也不敢分享食譜,因為我手邊也很多是 02/17 10:28
15F:→ mangomilk:以前跟朋友手抄來的,根本不知道原作,萬一PO上網,如果 02/17 10:28
16F:→ mangomilk:不小心是P版主的食譜,那我不就也被劣退?我覺得烘焙版 02/17 10:29
17F:→ mangomilk:是很溫馨的地方,大家分享交流好的食譜,在尊重他人的前 02/17 10:30
18F:→ mangomilk:提下,或許該有更寬容的態度,而不是咬死別人侵犯著作 02/17 10:31
19F:→ mangomilk:即便於法於理都站得住腳,但卻賠上版風與大家分享的意願 02/17 10:33
20F:→ mangomilk:法律系老師常跟我們說,不要動不動就拿法律壓別人,這是 02/17 10:34
21F:→ mangomilk:解決事情的最後一個手段。我不是說大家可以不守法,而是 02/17 10:34
22F:→ mangomilk:一種「態度」的問題,節制自己,也理解他人。 02/17 10:35
23F:推 faithx:同為法律人 大推M大的話!!! 02/17 11:09
24F:推 WRET70099:我也覺得有點誇張= = 以後大家都別分享好了 02/17 11:23
25F:→ WRET70099:免得哪天莫名其妙也被說抄襲 xdddd 02/17 11:23
26F:→ olivia0119:害我現在都不太敢分享...感覺很恐怖@@ 02/17 14:48
27F:→ AppleJ:希望這個討論串早點結束.... 02/17 16:05
28F:→ labushow:推M大 02/17 17:41
29F:推 summer0806:詩詩心胸好寬大XDD 同意mango 02/17 22:42
30F:推 hzp:推m大 02/17 23:13
31F:推 yaqqe:推m大........有個溫馨的烘焙板@@~ 02/17 23:24
32F:推 capik:趁亂說....詩詩是我前女友..... 02/18 01:54
33F:→ capik:不過此詩詩應該只是同名..因為我在台中....科科 02/18 01:55
34F:推 capik:另外著作權的問題,我之前有研究過,過一陣子把他PO上來 02/18 01:58
35F:→ capik:只能說y,大沒侵權(她已經改過食譜,屬於原創了) 02/18 01:58
36F:→ capik:除非各種材料、重量跟P版主一樣,那才是侵權 02/18 01:59
37F:→ capik:但案發當時我有參與,有看到Y大的食譜,跟P版主沒有完全一樣 02/18 01:59
38F:→ capik:所以Y大是她發表食譜的原創者(即便他是修改自P版主也一樣 ) 02/18 02:01
39F:→ capik:本版2808篇的法律觀念是正確的,講的就是這情況。 02/18 02:01
40F:→ alanney:我沒看到Y大或P大的文 只單純解釋法律 沒有評斷Y有無侵權 02/18 11:21
41F:推 sunnypie1992:Y大的文在裡[刪除文]裡有, P大的文在板上這主 02/18 15:10
42F:→ sunnypie1992:題裡P大的回覆裡也找的到 02/18 15:10
43F:→ eu7908:不喜歡濫用職權公器私用的人 04/09 02:38
44F:→ eu7908:執法反應過度會讓自己顯得很... 04/09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