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nypie1992 (阿餅)
看板baking
標題Re: [麵包] MAGGIE私房料理-用麵包機做湯種起司火묠…
時間Mon Nov 22 14:12:32 2010
看來原PO是只貼文不打算做任何回應,我只好出來自己對號入座了。
為什麼?
因為
用加湯種來改善麵包機全自動做麵包口感是我原創的點子。
我不知道我之前有沒有人寫過
或者有一樣的想法和做法
但2008年我寫下這文時,點子是我自己想出來的
【她傻瓜,妳聰明】用麵包機做出好吃的麵包
http://sunnypie.bloggerism.net/archives/006535.html
很豪邁的寫下
加湯種三個字我應該也是第一人。
現在用加湯種三個字去古狗,我的文章仍是跳出來的第一個答案。
很多人問我近年食譜、烘焙心得產量為何銳減?因為不想寫。
寫了做什麼????????????????????????
※ 引述《maggie520cat (lovelycat)》之銘言:
: 前一陣子迷上了做麵包、蛋糕,
: 因為都要自己用手揉麵糰,揉到手腕有點不舒服,
: 加上做完馬上要清洗所有的料理用具,
: 我的嫩嫩手開始有乾燥、粗糙的狀況....
: 於是下定決心要買一台麵包機來幫忙解決揉麵糰&烤麵包!
: (之後再來分享我的麵包機)
: 按照麵包機的食譜做出來的麵包最容易有一個問題,
: 就是「變硬、變乾」!
: 因為自己做麵包不會另外添加麵粉改良劑、澎鬆劑...等,(這都是對人體不好的!)
: 所以很多網友也分享如何讓麵包可以鬆軟有彈性,
: 又非常的天然健康!!
: 就是「 加湯種 」!!!
: 首先要介紹的食譜是湯種起司火腿土司~
: 湯種的比例是按照起司火腿土司中的材料去抓出一部份來做成湯種!
: (有些網友建議湯種比例大約佔原本材料的20%~25%)
: 材料及作法請直接點選下面圖文網誌喔!
: MAGGIE私房料理-湯種起司火腿土司(Ⅰ湯種作法)
: http://www.wretch.cc/blog/maggielin104/23704011
: MAGGIE私房料理-湯種起司火腿土司Ⅱ
: http://www.wretch.cc/blog/maggielin104/237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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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1.59
1F:→ lifelover:湯種出來已久,2008已不流行,至少2003就有人麵包機+湯種 11/22 16:25
3F:→ lifelover:真的是有"很多網友"分享~ 年份不一~ 11/22 16:33
4F:→ sunnypie1992:但是把這概念寫的很清楚的人是誰呢? 11/22 16:38
5F:→ sunnypie1992:尤其用很簡單"加湯種"三個字來表達的? 11/22 16:38
6F:→ meisterhaft:網路傳播就是這樣囉 愈是簡潔的用詞傳播的效率就愈高 11/22 17:33
7F:→ meisterhaft:轉來轉去轉到最後就不曉得出處了 更別提更難查佐證的 11/22 17:35
8F:→ meisterhaft:口語傳播 所以說如果真的有引用資料或是觀念,最好還是 11/22 17:36
9F:→ meisterhaft:加個附註以示尊重~自己將來複習時也才好繼續研究啊~ 11/22 17:38
10F:推 jiujiutc:l大貼的KO網站很讚!是我看過最早運用麵包機加湯種的做法 11/22 17:51
11F:→ jiujiutc:S大的這篇文章我是現在才看到,做法寫的很不錯也很棒喔 11/22 17:55
12F:推 tiamero:阿餅我決定把你這篇m起來,改天編錄到發文注意事項當中 11/22 18:12
13F:→ lifelover:原PO又不一定有看過S大的文章//"加湯種"3個字也又不怎樣 11/22 18:26
14F:→ lifelover:類似的文章, 都是這樣寫的呀~ 麵包機XXX,所以 加湯種~ 11/22 18:28
15F:→ lifelover:況且從有湯種以來, 那個人不是說"可以""加""湯種"之語.. 11/22 18:30
16F:→ lifelover:S大也不是湯種發明者,爭論2008年的"加湯種"3字,沒意義~ 11/22 18:33
我要PO這篇文章前就有心理準備了
不要說原PO,路人也可以說"原PO不見得有看過我的文章"
我當然知道做麵包的方法不是我發明的
加湯種不是我發明的
麵包機+湯種可能有人比我更早做過
L大舉的那篇是個好例子
就是一篇單純{麵包機+湯種}的食譜
有我文章傳遞的那種概念嗎?
我的文寫於2008年
我在2000年前就會做麵包不知多久了
2008年我已經幾乎不用麵包機了
那篇文章如果我沒記錯
是因為有人問我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用麵包機做出比較好吃的麵包
我想了很久才想出來的
今天你試想你是個初學者
看到你舉的那篇單純一篇麵包機+湯種的食譜
和我那篇
哪一篇會比較影響你想試試用湯種入麵包機?
這就是我要主張的, 一種文章表達的概念
而不是我發明了湯種或湯種用於麵包機
爭論沒有義意我知
原PO只要說他沒看過就OK了
也許原PO如M大說的
是輾轉看到最後不知原始出處也OK
但我總可以表明我的立場吧
這對L大或任何路人或許沒意義,對我有!
一篇兩年多前的文章, 到現在還常有人從這篇連進我的部落格
四萬多的點閱率, 最常接到轉載詢問的文章....
現在想想, 真是感謝那些願意詢問, 雖然沒詢問但願意在文章註明的網友
或者在某個場合遇到
突然跟我說他看過我N年前寫什麼和什麼文章的朋友
因為寫部落格的初衷本來就在分享
分享是可貴的,但因為網路時代資訊取得太容易
我們在享受別人的分享之餘
有沒有想過一件事?
對人的尊重永遠不該被遺忘。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2 23:25)
17F:→ lifelover:原PO若沒看過, 怎知妳推文在推啥?? 又如何跟妳說沒看過? 11/22 23:30
18F:→ lifelover:我沒看過你這篇或根本沒留下印象,所以也不知妳前推文是? 11/22 23:31
那就等原PO自己出來講
說他沒看過我那篇, 很巧合的就寫了很類似風格的文章
或者他忘了在哪看過
都OK
我表明完我的立場就夠了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2 23:40)
19F:→ lifelover:而且 "用加湯種來改善麵包機全自動做麵包口感" 11/22 23:37
20F:→ lifelover:絕對不是你原創的點子~ 11/22 23:39
21F:→ lifelover:(更正, 你絕對不是第一個想到, 做到的人~ ) 11/22 23:44
我的原文是這樣:
「因為用加湯種來改善麵包機全自動做麵包口感是我原創的點子。
我不知道我之前有沒有人寫過
或者有一樣的想法和做法
但2008年我寫下這文時,點子是我自己想出來的」
也許有前人早有類以的做法
但我在寫那文時並沒有看過
不然我大概沒興趣寫
或者會註明出處
那時為何會想到加湯種?
因為那之前我在和"65度C湯種麵包"一書的作者陳郁芬老師學做麵包
在那之前, 我一直認為直接法做的麵包就夠新鮮好吃了
是有一天郁芬老師當場表演了"徒手拍湯種麵包, 麵包拍不扁"的特技
引發了我對湯種的興趣
發現它能提高麵包的保溼能力
有人問到麵包機是否無救, 我才又想起了湯種..
我在意的是我是不是第一個為文把這概念表達清楚的人?
22F:→ gananish:我這樣說好了,l大連結那篇和s大那篇我之前都看過了,但 11/22 23:52
23F:→ gananish:看到m版友的分享時,我確實也直覺"有些網友"指的s大那篇 11/22 23:54
24F:→ gananish:我還去找了一下s大文章想說哪有提到加湯種"天然健康"了XD 11/22 23:57
XD
25F:→ lifelover:原PO寫很多網友,我對S大這篇完全沒印象~ 但印象中, 11/22 23:59
26F:→ lifelover:真的是有"很多網友"呀~~ 原PO沒寫錯呀,事實也是如此~ 11/23 00:00
27F:→ lifelover:原PO的寫作風格也OK呀~ 文章相類似?? 又不是抄襲~ 11/23 00:02
28F:→ lifelover:且這種麵包機加湯種的文章結構,當然要來個強調"加湯種" 11/23 00:04
29F:→ lifelover:如果我看了別人的麵包機加湯種文, 而自己試驗過後覺得讚 11/23 00:06
30F:→ lifelover:我在寫作時,也會強調"加湯種",總不能行一只寫這少少幾個 11/23 00:08
31F:→ lifelover:字, 就好像在模仿別人的"創意"或"獨特見解".... 11/23 00:11
L大要不要舉一篇表達類似概念,風格接近,寫的比我早,點閱率相當的文章來瞧瞧?
那種單純用麵包機加湯種的就不必了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3 00:14)
32F:→ lifelover:且S大那篇的文章標題(傻瓜/聰明), 也是模仿別人的呀.... 11/23 00:13
33F:→ sunnypie1992:那句廣告Slogan我不必註明出處大家也知吧 11/23 00:16
34F:→ sunnypie1992:有人會誤以為我獨創的嗎? 11/23 00:17
35F:→ lifelover:原PO寫"很多網友", 在你之後的"很多網友", 也算呀~ 11/23 00:17
原PO若是轉輾看到我之後的文當然算
我早說了
請他出來講他看了什麼
我這是針對您而不是原PO了
您口口聲聲說真的是很多這樣那樣
請您舉證
36F:→ lifelover:原PO是單純在分享看了"很多網友"後, 自己做的心得 11/23 00:19
37F:→ lifelover:而妳是在乎自己文章的獨創性及點閱率... 兩不相干呀?? 11/23 00:20
原創性也是針對您搞不清楚我不是在強調我發明什麼,而是文章的原創性
點閱率的確僅供參考
但話說回來,如果這是一篇根本沒幾個人看過的文章還有什麼好說?
38F:→ lifelover:妳寫的是很簡單沒錯, 三個字.... 但又如何? 11/23 00:22
39F:→ lifelover:沒寫出湯種背後的原理變化,就想靠這3個字的編排當原創? 11/23 00:24
40F:→ lifelover:且原PO寫 就是加湯種, 妳寫 三個字:加湯種.. 不一樣呀~ 11/23 00:31
沒有人在我之前寫過一樣清楚的概念和表達方式就算我寫作(表達)的原創
和有沒有寫出湯種背後的原理變化有何相干?
看到這我倒發現一件事
L大居然可以把"寫出三個字"和"編排三個字"相提並論
希望沒有法官也用這樣的角度在審智慧財產的案件(嘆息而去~~~)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3 01:07)
41F:→ lifelover:那就回歸由原PO自行回答吧~ 算我來攪局的XD 11/23 01:20
42F:推 maggie520cat:我是原PO,版大的網站我看過,KO的網站我也看過 11/24 12:30
43F:→ maggie520cat:加湯種也是參考了非常多人的心得才來試做! 11/24 12:31
44F:→ maggie520cat:誰是原創根本不重要,重點是讓土司變好吃又健康自然 11/24 12:32
45F:→ maggie520cat:才是大家加湯種的目的!是吧! 11/24 12:32
46F:→ meisterhaft:先姑且不論本案的原創性問題,我覺得"原創"本身是很重 11/24 22:49
47F:→ meisterhaft:要且有意義的事情,之後的研發變化等又是另一回事. 11/24 22:50
多謝meisterhaft大認同原創的重要性。
maggie小姐
感謝您承認看過我的原文
誰是原創重不重要應由原創來決定才是
顯然您現在還不能體會
也許等有一天同樣的事發生在您身上您就能感同身受。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5 03:08)
48F:→ lifelover:或許, S大可以在網誌文章上 "特別強調" 妳的原創~ 11/25 07:37
49F:→ lifelover:因為看文章的人不一定會看日期~ 也不會去會去考究~ 11/25 07:38
50F:→ lifelover:未來想做湯種的依舊是會參考很多網友.....(陷入循環..) 11/25 07:40
51F:→ lifelover:自己強調原創,就應該讓大家都知道(不然真的沒人知道在乎 11/25 07:44
原創性的重要不是沒人在乎,是您不會分也不在乎而已。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5 10:57)
52F:→ lifelover:以"加湯種"三個字而言, 我在2002年就上過沖熱水的湯種 11/25 12:02
53F:→ lifelover:在穀研所中式麵食班也聽過老師說湯種如何,可以怎樣... 11/25 12:03
54F:→ lifelover:老師們面對學生的各種問題,例"那我的xxx可不可以加湯種" 11/25 12:05
55F:→ lifelover:老師們的回答大概也是 "可以呀, 你可以加湯種" 或是類似 11/25 12:06
56F:→ lifelover:"湯種很簡單, 你就什麼都給他加個10%的湯種就OK了" 11/25 12:07
57F:→ lifelover:所以對妳強調你先用簡單的概念寫出"加湯種"3個字,且針對 11/25 12:09
58F:→ lifelover:原PO寫參考很多網友,而沒寫出有參考妳的網頁,表達妳原創 11/25 12:11
59F:→ lifelover:我是覺得之於原PO真的參考很多網友,發表心得文,是怎樣了 11/25 12:18
簡直是在鬼打牆,還要重頭再來一遍嗎?
簡單說
您不說後寫的人是編排,反而把先寫的人說成是編排
又說”沒人知道也不在乎”
就是我說您不會分也不在乎而已。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5 16:03)
60F:→ lifelover:所以是原PO的編寫/編排方式, 令妳覺得不被尊重嗎? 11/25 17:34
61F:→ lifelover:所以以後凡類似編寫的人, 都該註明妳是原創? 11/25 17:40
類似編寫指的是什麼?(笑)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8 00:52)
62F:→ lifelover:就是, 前半段介紹+中間以簡短幾個字"加湯種"+後半段~ 11/28 01:05
63F:→ lifelover:前半段及後半段文字多,寫的自然和你差異性大~ 11/28 01:06
64F:→ lifelover:唯獨中間那個較簡短的句子,可能10字內敘述,但有3個字 11/28 01:07
65F:→ lifelover:"加湯種"寫出來, 就好像非得尋找出誰是這種文體的原創? 11/28 01:10
66F:→ lifelover:原PO配方沒抄你的, 前後文敘述也不是抄你的, 中間那個 11/28 01:12
67F:→ lifelover:簡短句子,也只有"加湯種"跟妳一樣, 其他文字符號都不同 11/28 01:13
68F:→ lifelover:原PO寫出這篇文章後,下一個人看到也可能用類似手法寫~ 11/28 01:14
69F:→ lifelover:如果你又看到下一個人用這種手法寫..你又會想起自己原創 11/28 01:16
70F:→ lifelover:所以妳是覺得寫網誌該提一下所受何人何物何事影響... 11/28 01:25
我只能說你想太多了
而且一直在原PO和我的文章的同和異上打轉
這樣說好了
沒看過我文章的人,沒受我影響的人,要註明什麼?!
甚至看了,只要文章不要寫到讓人一看就會聯想到我那篇
愛提不提當然隨便!
原PO就是看了,寫到讓看過我文章的的人會聯想到我那篇
但她認為「誰是原創並不重要」所以沒提
如此而已
那順便說一下好了
我看了別人文章有所啟發或心得
即使我有再加入自己的心得或做法
文章和原作者完全沒有相同或類似之處
我還是會提到我是受誰影響
即使只是簡單如用橡皮刀把所有材料拌拌勻
我都提了(我不提誰知?)
http://sunnypie.bloggerism.net/archives/007246.html
想不想的問題而已
想的人就想,不想的人請繼續吧。
※ 編輯: sunnypie1992 來自: 61.230.121.59 (11/28 01:26)
71F:→ lifelover:嗯~那就算我攪局到此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及寫作自由 11/28 01:32
72F:→ sunnypie1992:同意&感謝。 11/28 01:33
73F:推 hopegirlada:不論前面的爭議,大大您的文對我很有幫助,謝謝您分享 11/07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