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tleon (leon)
看板HRM
标题[讨论] 人资收到法院执行命令的扣薪动作
时间Fri Oct 19 18:08:46 2007
公司有位小明员工,日前收受(96.7/29)一件A银行的台北地方法院执行命令,
而且至目前为止也汇三分之一的薪资入A银行了(假设汇款了三个月)
但是最近又收受(96/8/29)B银行的台北地方法院执行命令(非正本文件,
我收受的是银行跟我联络後所传真而来的文案),我有跟B银行经办联络
并说明债务人目前有A银行的命令执行,请B银行发"移转命令"来给我,我
才会执行扣薪分配给B银行......(请问我这做法正确吗?)
问题来了~~
请问那我是不是第四个月的扣薪金额不能给A银行了(要将扣薪的金额先扣
押下来在公司户头不动),必须等到收到B银行的移转命令後我才能依债权
比例分配给A、B二家银行?????
还是我依然持续将第四个月的扣薪金额汇款给A银行,等到B银行的移转命
令来我再执行分配的动作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55.226.67
1F:推 Wallie:直接打电话问法院 我都这样做:P 因为他们最清楚 虽然有时会 10/20 10:44
2F:→ Wallie:遇到态度比较差的人 (他们好像认为这麽简单你也要问?) 10/20 10:45
3F:→ gp6ao4:待收到正式法院执行命令在执行,这样才有依据 10/22 00:04
4F:→ gp6ao4:如果有两个以上债权人要分1/3,法院会在来一个执行命令 10/22 00:06
5F:→ gp6ao4:所以如果收到第二个执行命令通常都会发声明异议状给法院 10/22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