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ul81320 (詹姆士琳)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妈妈找到短期工加退保请益
时间Sat Aug 31 00:51:29 2019
如题
因为妈妈已离职一段时间,但最近找到一个三个月期的打工机会
之前健保都挂在我的名下,跟我的公司一起保
而这三个月打工单位都会帮忙保健保
因此想请问是只能去跟我公司的人资说明然後退保
三个月後再加保回来吗?
因为最近人资刚好请假没有其他人熟悉规章
我的认知是如果没退保可能会两边都缴健保费
我天真直觉地想能否不退保然後溢缴这三个月的保费
事後再向健保局申请退费呢?
希望有前辈可以替我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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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ilveriodide: 跟公司不用解释 就是退再加 08/31 07:33
2F:→ silveriodide: 这样最方便 申请退费麻烦 08/31 07:34
3F:推 chuangs: 健保可以追溯 08/31 08:07
因为工作因素,与人资沟通不易,怕到时候反而麻烦到他
所谓退费麻烦是指时间要等(我知道退费需要几个月之类),还是程序麻烦阿?
现在状况就是如果只是麻烦我自己的话没关系,我就自己去处理就好
※ 编辑: vul81320 (211.21.61.21 台湾), 08/31/2019 09:10:30
4F:推 dirtdusty: 未超过三个月可以不用转出,可维持原单位加保,可直接 08/31 09:40
5F:→ dirtdusty: 电话询问健保局 08/31 09:40
6F:推 silveriodide: 一般公司就填眷保申请表 日期写对就好 不需要沟通 08/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