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gosam ()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员工预告离职前请完婚假
时间Thu Jul 29 23:45:40 2021
请问各位
员工要是预告
我会做到8/4,最後的离职日期为 8/16
离职前的时间我会用婚嫁扣除
这样是否符合劳基法规定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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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5620094: 依照这个问题,意思他是常日班,且最後工作日为8/4, 07/30 08:32
2F:→ a5620094: 离职日(退保日)为8/16吗? 07/30 08:32
3F:→ a5620094: 先验证他是何时提出离职,是否符合法规之预告期, 07/30 08:32
4F:→ a5620094: 如果他符合婚假资格,那基本上这样安排是可以的 07/30 08:32
5F:→ kigosam: 感谢你,这样实际告知到离职 只有两天 真的是一个大bug 07/30 15:54
6F:推 jc1324: 如果对方是8/16为离职日,那预告期就是以8/16往前推 08/11 13:35
7F:→ jc1324: 而不会是以8/4往前推算预告期唷 08/11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