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战史版国共内战篇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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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请] 申请判决回避
时间Mon Jul 2 23:55:30 2007
※ 引述《MRZ (台大历史系教授......Orz)》之铭言:
: ※ 引述《schwalbe (灵魂失落的年代)》之铭言:
: : 如题
: : 在下为Warfare 战史版版主
: : 有关於本版的
: : 6539 m11 7/02 schwalbe □ [公告] 水桶
: : 拙者自认已无法公平 公正的判决处理
: : 故申请回避
: : 以上 叨扰了
: 我不觉得你的判决有什麽不妥,因为闹版闹到这种程度,在历史群组中,
: 也算是破纪录的了.
: 广东人说:"佛都有火."人不是佛,当然会火,一人把那麽多人给惹火,那
: 可不是发火的人错.
所以看样子小组长也要按照这种乡民方式进行吗?
请问"有人"凭甚麽就只能非得是特定人,而不能是我爹我娘我马子我同事
我学长刚好讲了类似的话?小组长如果要确定授予版主这麽一个大到会近乎
莫须有的认定权限,那好,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其他版主以後遇到这种
状况可否均得比照办理?就版主自由心证一口咬定你就是打算要怎样怎样,
然後给予处分?
还是小组长的标准非常"拿破仑",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但是有些人比别人
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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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北伐武昌城下,血染我们的姓名﹔孤军奋斗罗霄山上,继承了先烈的殊勋。
千百次抗争,风雪饥寒﹔千万里转战,穷山野营。获得丰富的战争经验,
锻炼艰苦的牺牲精神,为了社会幸福,为了民族生存,一贯坚持我们的斗争!
八省健儿汇成一道抗日的铁流,八省健儿汇成一道抗日的铁流。
东进,东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东进,东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
东进,东进!我们是铁的新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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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59
1F:推 savvik:我可以说这篇的作者没看书, 引错别人不同的书嘛? 07/03 00:49
已修文.
2F:推 Fassbaender:应该是动物农庄 不是1984喔 07/03 01:39
差不多啦,都在讲同性质的事情.
※ 编辑: armed 来自: 140.112.7.59 (07/03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