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cat (小王子期待中~~~)
看板HisService
标题[问题] 请问版主删文是不是一定会变劣文?
时间Thu Jul 5 22:57:49 2007
如果不是的话
我要申诉中现版版主armed
事实如下:
1.未经许可评论特定或明显可得而知之网友本人与其亲属,人身
攻击者处水桶15日.
2.一行文与版旨无关文经版主者删除,劝告过不接受者水桶3日.
3.广告文者永久水桶.
4.推文纯为人身攻击者者水桶5日
本版欢迎转文.
以上板规自07051230起实施
以上为中现版现行版规,没有任何一条提到删除文章後会设定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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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med (战史版国共内战篇小天使) 看板: MdnCNhistory
标题: [公告]325篇限於07030600前修文
时间: Tue Jul 3 00:04:46 2007
内容属不具备讨论价值之一行文,应修正.否则直接删除并水桶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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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当初armed版主的删文公告,我被要求修正的原文是第325篇,因此我砍了前面一篇
文让原文不再是325篇,以符合版主要求,325篇并没有违反版规,因为325篇即为公告.
後来版主修改公告标题为324篇,也就是我的原文,但是在修改公告後到版主删文并且
设定劣文为止,我都没有上站,自然也没有修正机会.因此就这点来说,我质疑版主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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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基於我粗浅的理解,在罪刑法定原则上,一行文既然公告罪刑为水桶三日得警告一
次,就没有在警告後不水桶但设定劣文的道理.
如果版主认为公告到修文的程序没有错误,那麽请撤销劣文并改以三日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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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个人对armed的小小意见
我觉得让一个老和版友对骂,文字动不动酸人,或大脑纤维化一类文字充斥文章的人实
在不适合当版主,盖笔锋锐则易起争端,起了争端又要由他来作最後裁决,这不但是球
员兼裁判,而且是被告兼法官.最後一段与申诉无关,单纯是顺便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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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 free kick怎麽翻?
温: 自由球.
胖: 那为什麽中国大陆把它翻成任意球?
温: 因为中国没有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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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228.133
※ 编辑: anticat 来自: 220.139.228.133 (07/05 22:58)
1F:推 rehtra:不是一定 07/05 23:13
2F:推 heromancy:基本上,他是连署成立的。所以要断刀只能去连署罢免 07/05 23:40
3F:→ heromancy:目前缺乏有资格提案断刀的勇士,阁下要不要应徵? 07/05 23:41
4F:→ heromancy:不过,提案了成不成案要靠乡民的支持。这我也不知道了 07/05 23:43
5F:推 anticat:先让我申诉过了吧XD 我主要是来申诉的啊 07/05 23:43
6F:→ heromancy:我只知道历史群组很多人都认识他也同情他。不忍给他难看 07/05 23:43
7F:推 anticat:我也看历史群组的人吵架吵六七年了啊XD 07/05 23:47
8F:→ anticat:我很多非本行知识是从大家的文章来的 07/05 23:47
9F:→ anticat:所以说真的 我很佩服这群人 07/05 23:48
10F:推 Trunicht:加油,我们支持你 07/06 00:02
11F:推 heromancy:我们现在等被告伸覆..... 07/06 05:45
12F:推 armed:小组长的计时标准在这适用吧,你几时上站是你家的事. 07/17 19:05
13F:推 anticat:阿力马帮帮忙 小组长没修改公告内容吧 07/20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