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zartea (单车单车)
看板HumService
标题[申诉] Christianity #1BK98n3p人身攻击案
时间Wed Jan 20 00:15:38 2010
jdcbest指责别人(天主教,海地灾民)是可公评的事实
且我的用语并没有任何攻击性用语 纯粹陈述事实
应属於言论自由范围
如果照这种判决法 是不是只要指名道姓跟别人讨论
或是回覆人家导致别人不爽
别人爱怎麽检举都成立??
那这样christianity版会变成文字狱版?
我必须要提出申诉 而这种"原告必胜"的法律是恶法!
(事实上任何批评基督教的文章不论有无攻击性用语 一定会有人乱检举)
也相当程度的违背萨德大板主所提的政见:最大限度保障言论自由
请小组长依言论自由的原则以及PTT法规重审
并请萨德板主出来说明为何授权给副版规定违反原订政见的版规 谢谢..
在此附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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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1/19
检举人:jdcbest
被检举人:amozartea
文章代码:
#1BK98n3p
事证:
推 amozartea:jdcbest继续活在自己世界里吧 只会指责别人 01/18 03:50
判决:人身攻击,水桶3天 (2010/01/19 23:00 ~ 2010/01/2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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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1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