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dragon (圣洁的铃音)
看板HumService
标题[转录]Re: 讨论板规四-2
时间Fri Feb 18 00:00:25 2011
※ [本文转录自 Christianity 看板 #1DNJuWKS ]
作者: opoj (逊到者) 看板: Christianity
标题: Re: 讨论板规四-2
时间: Thu Feb 17 23:26:21 2011
※ 引述《opoj (逊到者)》之铭言:
2.检举者对於人身攻击,能提出具体事证者,经板主判定,则人身攻击直接成立。
依照目前基督信仰板的司法程序,检举人提出事证後
被检举人并没有任何公平公正公开的权利
只能任由板主摆布,这算是民主法治国家的精神吗?
地方自治法的权限不可高於更优先的国家法律
因此本人在此对这一条法规提出谴责,要求板主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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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题的人请自重,想讨论者请自行开新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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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81.150
1F:→ JMS1978:要别人自重 也请自己先自重吧 02/17 23:28
2F:→ opoj:版主到底什麽时候要出来面对呀? 自己的政见经不起选民考验吗? 02/17 23:28
3F:→ JMS1978:你这种行为 也应该视为任意删除推文 02/17 23:28
4F:→ opoj:不好意思齁,板规没有说不可以删除自己的文章,不爽不要推呀 02/17 23:29
5F:→ JMS1978:所以你好意思的自个儿学起公主罗 02/17 23:33
6F:推 windcanblow:连续三次重复删文同时删掉推文试图规避删改推文之规定 02/17 23:36
7F:→ windcanblow:在案例上有已判决为删改推文之前例,原泼好自为之 02/17 23:37
8F:→ opoj:怪我罗? 你去求PTT站长修法啊 02/17 23:38
9F:→ m21307:大家看看16278 再看看我们自己 多麽的感到羞愧阿 02/17 23:38
10F:→ windcanblow:吾人只是提醒这种行为板主已经浸过人家水桶了 02/17 23:40
11F:→ windcanblow:如果你想再用下去,被桶机会只会越来越大 02/17 23:40
12F:→ opoj:唷,版主给你当好啦,你以为你是谁? 02/17 23:44
13F:推 windcanblow:作为板友吾人只是善意提醒,接不接受是原泼的权利 02/17 23:45
14F:→ windcanblow:只是吾人申诉原泼闹板时,原泼好自为之,证据都备份了 02/17 23:46
15F:→ windcanblow:建议原泼可以再多删几次重泼几次,让证据更加有力一点 02/17 23:47
16F:→ opoj:想威胁我啊,我没在怕的啦 02/17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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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