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GirlAlu (黄后)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检举] 基信版springxx版主 未按规定判决人身攻击
时间Wed Mar 23 23:44:35 2011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所以, club89 并没有提出检举。
: : 请问依板规处理,没有检举者的人身攻击应如何处理?
: : 板规目前明文写的是当检举者提出具体事证之後板主才处理,
: : 既然没有检举者,请问你是依哪一条板规处理人身攻击?
: : 所以在这个判决里面是「板规」提出检举?
: : 请问板规提出的具体事证为何?
: 在我水桶 club89 有表示抗议
: 认为 BGirlAlu 也应同样处理
: (我想这己经构成检举)
他抗议应该是到组务版提出,而且应该是抗议"他不应该被水桶"这件事情
若他抗议sustain,那麽应该是将他解除水桶
如果他抗议"因为我被水桶所以BGirlAlu也应该被水桶",这是极不合理的
因为我跌倒了,所以小明也应该要跟我一样跌倒(推倒他)---听起来对吗?
根据目前你透露的club89的讲法:
1. 他不提出检举
2. 但是他希望双方都要水桶
照我看来,这就是发牢骚以及意愿表达,他并没有想正式处理这件事情,你不需要处理
检举是有"检举项目"以及检举人明确的检举意愿的,然後按规定提出
他不提出检举,却尽是提出些个人愿望
这在判决上毫无参考价值呀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176.114
※ 编辑: BGirlAlu 来自: 218.166.176.114 (03/23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