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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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Buddhism板 B板主胡乱删除板友文章
时间Thu Nov 8 23:42:10 2012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标题: Re: [申诉] Buddhism板 B板主胡乱删除板友文章
: 时间: Thu Nov 8 22:38:4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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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 : 请sitos 小组长 先帮忙厘清一下:
: : : 人文宗教板其他板(除佛教板外),删文是否也需先公告?
: : 若为使用者违规之处分,须经公告方生效力。
: : : 还是板主见违规可删文得以不通知或公告,直接删文?
: : : 违规处分,若非禁言,而是处分文章,非处分po文之人,是否需事先公告?
: : : 人文宗教板 是否有统一规范? 因为有些板规规范 得删文处分?
: : 根据站规,所有使用者违规之处分,皆须经公告方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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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宗教21板,竟达9个板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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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为人文宗教板各板有关删文规范中,与此节不合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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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小组长,这些板是否有规范过度?而小组长没发现?予以劝改或纠正?
:
: ptt其他板,又该怎麽看待删文规范?
:
: 还是各板得依板主制订需求而 有弹性松紧其板之删文规范?
根据「板主权力义务规范」(SYSOP z-23-2-6-4),「二、权限」之「(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因此,板规与站规抵触之部份皆无效。
根据前述站规所有板规之处分不管有无提及是否会公告,其处分皆须经公告方生效力。
因此,板规若规定其处分不须经过公告,此板规与站规抵触则为无效板规。
: 谢谢回答
:
: buddhanature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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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告阿难。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业种自然,如恶叉聚。诸修行人,不能得成
: 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
: 乱修习。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云何二种。阿难,一者,无始生死
: 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者。二者,无始菩提涅盘元清净体。则汝今
: 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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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 buddhanature 来自: 111.242.168.221 (11/0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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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
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
约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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