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麦子)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处分须经公告方生效力之讨论
时间Wed Nov 14 13:35:33 2012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 基本上我是认为这类的文章没有特意去删除的必要, PTT 的系统虽然设计不良,
: : 但在对抗正常使用量的发文上,应该没有多大的问题,一篇文章占不了多少空间。
: : 目前佛教板的发文量应该不至於因为旧文未删除就对系统资源过度占用。
: sitos小组长
: 容禀一下:
: 基本上,本佛板 [情报相关文章],本人於近两个月已删近千封左右~
: 足见有资源利用上的问题,此外,这些过期的情报资讯也有妨碍阅读的问题。
: 如果删了一千封,公告一千封,佛板成何模样?@@
: 又或删了一千封,仅公告一封,若不将证据全数附上,是否又落人口实,启人疑窦?
: 证据全数附上,是否又不像一个佛教板,而成了一个法案板?
我有查看资源回收筒,但里面大部份都不是你所说的这种具有时效性的情报。
你所谓的情报指的是哪一种文章? 两个月近千篇,表示一天有约 15 篇,
但我在现在的板面上也没看到这麽大量的时效相关文章。
如果这些文章是因为违规而被删除,就必须要有公告,要删一篇公告一篇,
还是要删一千篇公告一篇,还是要公告在置底的文章都可以。
总之必须要让发文的板友可以查询得到自己的文章到底为什麽不见了。
就算只有公告一篇,还是可以把证据全部附在该文里面,这并不会造成什麽问题。
: : 如果不会造成板面凌乱等实际上的阅读困难,其实可以不用特意去处理。
: 请教一下
: 非资源过度占用情形,但违反本佛板板规而逾诉讼期的文章,是否有公告之必要性?
: 像souldragon板友之文章,若不是在下发现有一篇出现问题(背离佛教观点),
: 本人也不会回溯去看他先前的文章是否有类似情况发生,进而删除其文达六篇之多。
: 板主本来之责是维护看板,有不当文章,得到答案却是[不用处理。]
: 实在与在下认知出入太大~
1. 只要是违规而处分就要公告。
2. 板主有维护看板的责任,有「不当」文章当然要处理。我哪里有说不用处理?
: 根据 ptt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一、责任
: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 (3) 板主有责任将该版之优秀文章,以标记文章、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 (4) 板主有责任阅读板主板,并详加了解相关使用指令,关於这部分有疑问者
: 可在板主板中讨论。
: 今落实责任,却反受站规箝制,竟然处理一年前的文章,还要公告,实在是
: 看到站规的不适性与相互矛盾处。
: 不知道 小组长您有何看法?
你是问我对站规的看法,还是问我对管理佛教板的看法?
: buddhanature 敬上
: : 旧文章积得够多,系统就会自动将未设定保留的文章删掉。
: : 这个情况与此条站规基本上是无关的。删除过期的文章,并不是因为该文违规,
: : 因此本来就不受违规行为之认定及处置的限制。但删除文章是敏感的动作,
: : 因此建议仍应有清楚的板规规范,使板友知道哪些型态的文章会因过期而被删除。
: : 另外建议删除的文章保留一份在备份,作为有争议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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