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HumService
标题Re: 佛教板板规讨论
时间Tue Dec 11 23:10:21 2012
原文恕删
申诉讨论到最後,嗔心一起火烧功德林,徒增彼此烦恼。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并作个总结与懒人包好了。
1.佛教板第七条与第八条板规:
z-13-1 ◇ 有关"附佛争议"↓
引述部分(请详阅原文)
----------------------------
本目录「附佛争议」,及其「子目录」,
乃收录板面上网友们讨论之文章而成的,基本上仅供板友们参考,板主不做任何评论
故归类於「争议」名单
(仅用 中性字眼「争议」二字,乃因收集网路上较具「争议性」之讨论),
而非攻击我国合法登记之宗教团体(板规)。
故请自我小心判断为是。(请板友们以底下「附佛外道」定义标准,去判断某些教派是否
为「附佛外道」才是)
.........
----------------------------
请注意,本板并未攻击他教"附佛外道",而是"附佛争议"的讨论,
(注:附佛争议与外道乃两个不同之概念。)
外道:比较客观的说法,如
他教相较於佛教是属外道,佛教相较於他教来说也是外道,这是采"相对说",
不是谁谤谁。为什麽?因为几乎每个宗教的信仰者都认为他们的宗教才是对的。
在很多宗教也常称其他宗教是外道,彼此互相攻击,甚至引发"宗教战争"。
附佛争议:
佛板尊重「宪法」保障宗教自由立场,请勿在佛板攻击我国「合法登记」之其他宗教团体
及其信仰。
(以下属该教义有"依附佛教"部分,故简称"附佛")
但是,若是他教本身有参杂佛陀教法於其中(如须深盗法案例)、或把佛教纳入其教中、
又或者是从佛教分宗,自然应公开受佛教徒检验之理。何况是自称已得道、成佛的人?
佛教徒自始自终所承认只有「佛、法、僧团三宝+戒律」而已,为"四不坏净"。
佛板不会去攻击其他宗教团体「合法登记」,甚至以此纳为板规第七条。
但若是有某教某派某宗,从事上述(
亮黄色字体)部分,
既然都敢"公开"立教立宗立派了,
就有能接受佛教徒、甚至他人公开质疑、询问的义务,这也算是板友们的宗教言论自由。
有关宗教言论自由部分,如c板友所说。
只要板友们的言论,没有涉及到法律层次,对於上述(
亮黄色字体)部分之宗教团体的
公开质疑、询问等争议话题,乃属言论自由的部分,故本板都收录於附佛「争议」名单,
而非一下子以「附佛外道」称呼,因为毕竟如今宪法宗教自由,以「附佛外道」称呼太强
烈,容易引起双方困扰,所以有关有人说直指某些教「附佛外道」实属误解,是「附佛争
议」,而非「附佛外道」,请详阅。
但有关「附佛外道」也是真的存在,古大德法师即有明订,故本板为免困扰,搜寻法师
认定标准、佛经佛法僧戒,制订一些标准(尚可补充),让板友自行去判断,板主不做任何
评论。
本板板规第七条第八条说明如上,并未冲突。
请注意,以上的"附佛争议"的依据并非不存在,乃引用佛经,如上所说"
须深盗法案例"
请详阅
http://agama.buddhason.org/book/as/as089.htm
大抵是有 外道 想得到供养,於是便派出少年"须深"去佛陀出家盗法,偷学教义回来,
好得到大家的信仰与尊重,该教能恢复以前的供养。
但後来 须深 为佛陀所感动,深自忏悔,表明自己是外道派来偷学教义,好回去充实
他们的教义内容,得到其它人的供养。
佛陀接受了须深诚心的忏悔,并且告诉他说,
若以名闻利养的动机来出家盗法,日後其心
里的不安折磨,
将会更胜於盗贼被国王行刑,慢慢凌迟至死的痛苦。(此句引用网址)
这就是「附佛外道」最初的由来。
每个宗教都有他们的宗教信仰,
本板尊重宗教自由,不会去攻击任何宗教信仰,
但若是有宗教其教义有 采纳佛教佛经
,但却「曲解、剽窃义理」,违背汉传、南传、藏传三藏的教义所不能接受。
自然就是佛陀当年「附佛外道」的由来,基於正信佛教,正信的佛教只有
「佛、法、僧团三宝+戒律」而已。只要任何一宗教或团体,
有违背「佛、法、僧团三宝+戒律」,自然就是「附佛外道」,「附佛外道」还内分为
狮子虫(身虽沙门,心非沙门,不重实修贪求利养者,从佛法根部开始毁坏),
和外在的宗教。
佛陀当年在须深案例就严格苛责,盗法至他教,贪求供养的果报。
有监於佛陀当年就已有「附佛外道」,何况2千5百多年後的末法时代,「附佛外道」如
恒河沙,正信的佛教有必要维持「佛、法、僧团三宝+戒律」的正信,
本板当年汉传、南传、藏传和密宗互相攻击也有,但这仅是内部诤论而已,对於
「附佛外道」大家彼此都有共识,
即使当年三传怎麽诤论,对於「附佛外道」是绝对不能
让其入侵的,可详见组务版申诉文 文章代码(AID):
#18jW-m_J (HumService)
「附佛争议」名单是佛板长久来各方板友讨论而成,名不经传的小咖还不能列入名单,
一定是长久以来很多人的争议讨论文章且很多,才会被列整为名单。
正信的团体不会被列入,因为彼此争议的文章几呼没有。
因此「附佛争议」名单是禁止讨论宣传的,当年的可是直接水桶1年。
如果有人要讨论的话,应当於
发文时就要先表明以佛陀正信观点---「佛、法、僧团三宝
+戒律」来讨论,而非被水桶後再来说,因为这样容易使人误会马後炮。
但本人上任以後,考量到若照原来单一使用「附佛外道」名称,容易使他教反感,
於是便洽询b板主,改为中性字眼「附佛争议」,较不会引起争议,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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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1 ◇ 有关"附佛争议"↓
引述部分(请详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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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目录「附佛争议」,及其「子目录」,
乃收录板面上网友们讨论之文章而成的,基本上仅供板友们参考,板主不做任何评论
故归类於「争议」名单
(仅用 中性字眼「争议」二字,乃因收集网路上较具「争议性」之讨论),
而非攻击我国合法登记之宗教团体(板规)。
故请自我小心判断为是。(请板友们以底下「附佛外道」定义标准,去判断某些教派是否
为「附佛外道」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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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板友们根据「佛、法、僧团三宝+戒律」(四不坏净),去判断某些教派是否为
「附佛外道」。如c板友所说每个人都有其言论自由,这是板友们自己讨论的文章,
佛板不会去攻击他教,但若是他教有参杂佛教的佛经教义,自然应当受佛教友们严格的
检视才是,只要不涉及法律层面(若有,则请自负法律责任),都有其言论自由,应当被
尊重。
何况是广受附佛争议的教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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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一、责任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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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并统说,希望能尊重佛教板自治精神。依据站规,板主有独断权,和规划板规的
权责,本板是不可能走回头路,回复到当年三传互相诤论的板面,何况是连当年连讨论
都不能讨论的「附佛争议」名单?
双方的论述都已经充分表达了,不用再不断转录信件和重复文字,
c板友如还有疑问,请依ptt游戏规则,自创一板,制订板规。
板主们也已经充分表达论点,不再就相关议题回复
以免申诉讨论到最後,嗔心一起火烧功德林,徒增彼此烦恼。
请称念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
也请T小组长和s小组长能彼此讨论後,作出判决。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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