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看板HumService
标题Fw: [讨论] 佛教板板规讨论
时间Thu Dec 13 21:14:53 2012
※ [本文转录自 Buddhism 看板 #1GoKX8DU ]
作者: markto (耶獬豸) 看板: Buddhism
标题: Re: [讨论] 佛教板板规讨论
时间: Thu Dec 13 11:15:16 2012
※ 引述《sitos (麦子)》之铭言:
: 虽然我不确定 Trunicht 的原意是什麽,不过我看这篇文章,
: 既然是对「小组长」的建议,应该是要贴到组务板才对。可能权限不足就贴在这了。
: 因为其中有一些关於这次争议的发言还有板友的推文亦有讨论,所以我把它转过去。
: (根据「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中,第三编、第一章、第二十六条,节录如下:
: 「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 另外,既然 caselook 板友有权针对 Buddhism 板板规提出建议,
: 其它板友自然也有权针对相同议题表示看法及提供意见。
: 因此若有其它具有发文权限的板友对此议题持不同意见,亦可至组务板讨论。
由於在下权限不足,以下意见劳烦小组长代为贴到组务板,感恩!
因个人佛学知识尚浅,故以下仅针对板规及法律提出看法如下:
主张废除佛板板规第7条、第8条者,其最大的论点在於
1.「板规第7条、与第8条矛盾」及
2.「板规第8条箝制了发言人的言论自由,违反了宪法第11条保障言论自由之本旨」
会有这样的思考,其实是对宪法解读犯了断章取义的谬误
按,宪法第11条虽有言论自由保障之基本权条款
而宪法第23条亦定有「比例原则」之限制原则
故因此,我国刑法第309条、第310条定有侮辱罪、诽谤罪之规定
藉以限制人民之言论自由,以免人民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无限上纲
盖,宪法对於言论自由的保障,在於「给予人民可以说话的权利」
因此国家不得限制或规定任何人或团体「你不得说话」「你一说话就罚你」
因此「任何人都可以说话」这才是言论自由的真意,
但,人民说了话後,接着必须依照刑法的规定审查是否犯有上述侮辱罪、诽谤罪
对照到ptt的各个讨论板上的例子
,就是「满足基本权限的帐号,只要没被水桶,你都有发言权」
「但发言的内容,会在事後接受板规的检验,如有犯规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因此,如同刑法第309条、第310条一样,经大法官会议解释并不被认为「抵触宪法」
此有释字509号解释在案,以下撷取重点,供作参考
「言论自由为人民之基本权利,宪法第十一条有明文保障,国家应给予
最大限度之维护,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
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惟为兼顾对个人名誉、隐私及公共利益之保护
,法律尚非不得对言论自由依其传播方式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条
第一项及第二项诽谤罪即系保护个人法益而设,为防止妨碍他人之自由权
利所必要,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之意旨。...................
.................。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条第三项与宪法保障言论自
由之旨趣并无抵触。」
退一步言,
ptt各讨论板包括个人板、公开板、组务板等,皆都设有水桶、劣文之相关板规
此即各讨论板各自订有板规,各自经营、各有特色、百花齐放、百家齐鸣、
各自运行不悖,板友选择自己需求参与讨论,因此造就ptt今日盛况之原因。
亦不见「一有任何质疑板规,就取消相关规定之例子」
否则,设有板规之各讨论板及ptt岂不成了全国最大的违宪网站?试举数例如下:
一、西斯板: 1-3-1 、1-3-5 、 1-4-2
二、八卦板:第二条:[问卦及爆卦文规范]、第三条:[新闻张贴规范]
三、基督教板:
1. 禁止发表与基督信仰无关之文章,违者禁言一周。
3. 禁止不雅文字与谩骂,检举後由板主认定,违者禁言一周。
四、板规最简明扼要的天主教板:
6. 违犯上述板规 1 和板规 2 者,若愿意和当事者和解,且当事者也愿意接受,
则处分可撤销。
7. 为尊重本板多为天主教徒板友,引用圣经时请引用天主教的版本,如思高版圣经。
以西斯板为例,一贴「色情广告文、张爸文」则永久水桶。
大多数人推文表示系恐怖连结、或任意转贴他板文章者,水桶一个月。
八卦板者,问卦文内容贫乏者,水桶一个月。张贴来源为ETToday、Nownews网站之新闻,
包含他站引用并标明来源自以上站台之新闻文章;违规张贴以上来源新闻者,水桶两周
处分。严禁张贴来源为港澳、中国之新闻,违者删除。
基督教板,禁止发表与基督信仰无关之文章,违者禁言一周。
禁止不雅文字与谩骂,检举後由板主认定,违者禁言一周。
天主教板则设有「当事者和解後,则处分可撤销。」之规定。
并且要求,引用圣经时请引用天主教的版本,如思高版圣经。
回归本案系争之佛板板规,质疑者认为第7条、第8条互有矛盾,亦属误解板规之谬误
盖第7条系要求板众要尊重其他团体,不可有辱骂等行为,(以下仅试举例)如:
就算板众大多认定「正觉团体」为附佛外道,但在佛板中亦需对该团体保持尊重,
因此任何人不得发文或推文如下内容:
「信仰正觉者,都是笨蛋」「正觉一徒都是邪魔歪道」...等
否则就会受到板规第7条处罚
而第8条则系要求板众不得张贴附佛外道的文章,附佛外道名单则详见,
此系如同基督教板,禁止发表与基督信仰无关之文章,相同概念而已。
两条板规其实是互不矛盾的,如同:
「我国社会要求要尊重包容同性恋之倾向之人,但仍不允许同性结婚」
「要求版众尊重包含附佛外道等一切合法团体,但仍不允许在板上张贴附佛文章」
认为板规第7条、第8条矛盾者,其实系误解板规、错误解读而已。
另,佛板板规设有之忏悔制度,亦系类似天主教版之和解规定,并非板主滥权之证据;
又具体个案中,是否符合板规所禁止者,其涵摄过程则交由板主迳行认定,於基督教板
亦有同样之规定;故而佛板中,其张贴文章是否符合佛教精神交由板主认定,当然亦非
佛板板主所独创。
退万步言,
任何一个法学院小大一的学生都知道的是,宪法条文并不能迳行成为请求权基础。
尚须依靠其他法律或法规做更具体的规范,否则,动辄引用宪法条文的情形下,
全国失业劳工,将会引用宪法第15条有关「工作权的保障」,要求国家非得给予工作不可
男性则会引用第7条及第20条「男女平等」「服兵役义务」,要求女性也必须服兵役
此後,
全国人民将不再努力工作,通通宅在家,因为尚可引用宪法第15条「生存权的保障」,
要求国家给予生存所必要之食衣住行条件。故而在国内必须遵守我国法律之规定,
在ptt讨论板中则必须遵守ptt之相关板规,此乃理所之当然。
综上所述,
本案佛板板规第7条、第8条质疑者,所提之论点:
1.板规第7条、与第8条并无矛盾之处
2.板规第8条并无限制板众之言论自由,更无违反宪法第11条本旨
质疑者之申诉理由并无可采,应予以无理由驳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24.43
※ 编辑: markto 来自: 210.69.124.43 (12/13 14:05)
1F:→ AHJKL:没权限就帮转组务版 12/13 21:1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HJKL (36.236.132.185), 时间: 12/13/2012 21: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