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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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对「建议废止佛教板板规第七条、第八条」之回覆
时间Wed Jan 16 23:47:40 2013
※ 引述《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之铭言:
: 至於创价学会,基於尊重,实在不应该将人家列入争议团体。
: 以上
这我早提过了,
偏偏佛板板主认为日本佛教并非正统,只有藏传、南传、汉传是正统,
就把别人的佛教例入争议名单了。
殊不知在他国的佛教徒眼中,所谓中国的佛教也不一定是正统,夹杂了太多中国文化。
学佛学不会尊重各门各派,只会起纷争,要学会包容其他国家的佛教。
毕竟这里不是"三传佛教板",而是"佛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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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3.210.98.202
※ 编辑: thismy 来自: 113.210.98.202 (01/16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