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elook (幸福要懂得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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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对「建议废止佛教板板规第七条、第八条」之回覆
时间Fri Jan 18 08:55:35 2013
前文恕删....
: : 如果只是因为创价学会的讨论曾在佛板引起争辩,就把人家列入争议名单,
: 这个时候眼睛就只看得到 ptt 了喔?网页都不稍微翻一翻的吗?
: 难不成除了尔等以外,其他所有人都在装瞎?
: 起码从这 http://ppt.cc/Uv6x
: 到这 http://ppt.cc/VAxu
: (原短网址无效,修改一下...)
: 也先看完,要闭着眼睛护航啥的再来.
评定一个宗教,或者要给予一个合理的定位,本来就有许多种标准,
从法律的观点来说,只要该宗教没有具体的违法事证,就不能说人家不如法。
除了
合法性之外,就是考量其「社会评价」,针对宗教团体,应该采取较为
严格的标准;但亦应有所依据,网路上的小道消息在未经证实之前,仍不宜
冒然认定,但若是
经由较具公信力的大众传播媒体所发布的负面新闻,基於
板友有知的权利,佛板甚至应该主动转贴相关新闻,并且列入争议团体名单。
愚见以为,这比用所谓的「教义」等标准要更为客观而有效。
: 不过本标题组长已结案,我也没打算奉陪,就回到这篇文为止,
: 後面就各自看着转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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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不花钱的布施,施比受更有福..^^
一、和颜施:和颜悦色的待人。 二、言施:言语鼓励他人。
三、心施:以同理心待人。 四、眼施:慈爱和善视人。
五、身施:身体力行助人。 六、座施:让座给老弱妇孺。
七、察施:察觉他人所需并帮助他。 ----转载自--http://ppt.cc/k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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