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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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thismy检举engram两条违规 皆不成立
时间Mon Jan 21 03:31:23 2013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 1. 建请下次检举,明确指出哪一句用语或用词违反哪一条规定之细目,以利判决。
: : 2. [影射鬼打墙]是您检举文自己说的。
: : → thismy:释迦有在破除外道吗? 01/19 23:42
: : → engram:楼上的,看完这篇再好好想想吧!!别在鬼打墙~ 01/20 00:08
: : → engram:很希望你可以往正道上走! 01/20 00:09
: : 影射暗示我在鬼打墙,并指明我已走入邪道。
: : 3. 我并不清楚他engram有没有指您[走入邪道],所以当下并未有不利於他的判决。
: : 光就您与hopolono的对话来看:
: : 您目前是承认尚未成佛,所以还有执迷、执着。
: 请不要狡辩,我并没承认自己执迷、执着。
请勿指称他人狡辩,而乃至於他人想说你狡辩之时却否认。
: 而且这也构不成对方攻击我:「回头吧!!别再执迷,可怜!!」
: 请不要忽略 回头 执迷 可怜 三者合意所成的贬意。
回头、执迷、可怜,本人认为三者皆指同一件事。
: 若A 说 「人非圣贤 谁能无过」,B 就说「A的行为有过失」!
: 你是否就能说,A 都承认没有人无过失了,所以B 指责A 有过失是没有错的?
此地A的行为有无过失要依实际情况来论,有证据就有,没证据就没有。
而这里您与hopolono的对话,显示您说engram[执着],与engram说您[执迷]是同样的强度
而且您也[嗯]一声,故本人认定为同一指称对象,与hopolono认定原则一样。
: 何况,我完全没承认过,你身为板主还帮攻击方找理由,说我承认?
这证据是根据推文来看,不是刻意找的。
: : → engram:很希望你可以往正道上走! 01/20 00:09
: : engram 以上所言,我认定[他说的鬼打墙]就是[执着,走不出]
: : 批判强度理应大於 [很希望你可以往正道上走!]这句话,
: 前一段说我回头吧,别再执迷了,可怜
: 下一段就
: 「很希望你可以往正道上走」
: 上下文意连起来,明显就是指我目前已不在正道上,暗示走入邪道。
我并不这麽看,证据不足,先无罪推断。
但认为已走在犯规边缘,故我也已给他警告。
: 这就像有人说,
: 「很希望你可以守点口德」意思就是暗示他现在不守口德。
: 板主的自由心证可不是那样乱解的,
: 若你我看法不同,再辩也没用。
: 就交由小组长判断这段话有没有贬意,咱就先安静。
希望回文後您也能安静~
: : 但由於[你说他执着],故依此对立原则,两个都先警告一次。
: 再说一次,板主你也说他误会我。
我是说:如您认定是误会,必须或最好第一时间请先马上提出,以免被当成默供
: 现在又改口说我在说他执着,坚持给我警告。
: 你哪一点证明我在说他了?请提出证明。
默供证词原则。
: : 但[很希望你可以往正道上走!]这句话,我只能先看成善意提醒,
: 不能单从这句看
: 我建议由小组长来看,我认为你极度的不客观,无法给我公正的判决。
可以,没问题。
有劳小组长了~
buddha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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