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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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上诉] 探讨佛板板规之不合理(建议1)
时间Fri Jan 25 17:08:55 2013
※ 引述《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之铭言:
: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建议一:板规第五条 不当臆测 该废除
: : 第五条:(修改、不得扭曲他意)
: : 扭曲他意完全不合理,只要对方跟我说话,我回应了。
: : 但对方说他没那意思,就是扭曲他意了?
: : 随便对方怎麽说?
: : 如:
: : → thismy:我是说你不知道该不该赞成,若不能表明立场,恕不讨论。 09/15 22:57
: : → buddhanature:我没有说不知道该不该赞成。给一次机会,警告一次~ 09/15 22:59
: : 另外,以上几篇申诉的案例为例,b 板主说engram 对我只是误会,没事。
: 首先,我并没说engram 对你只是误会这种话。请别自己加。
: 误会是你自己说的。
你根本拿不出我是回应e 板友的证据。
哪有要别人拿出我没有回应他的证据?
我都没跟他说话,怎麽拿证据。
就像你没杀abc,我叫你拿出你没有杀abc 的证据,你能拿出吗?
: : 那我是不是以後只要称误会就没事了?
: : 佛板板主没有神通,怎麽知道是谁曲解谁的意思?对方是不是真这意思?
: : 若对方本来就是那意思,故意说另一人曲解他,那怎麽证明?
: : 再说了,板主去猜测,去推测别人如何如何,岂非也是不当臆测?
: : 当我们在指别人不当臆测时,是不是也在不当臆测别人?
: : 故此板规矛盾,当废除。
: 当证据够就看证据;证据力不足,就先无罪推断。
: 刻意曲解某人之意,
: 当甲方检举,指乙方不当臆测而致造成他人错解或名誉损失或其它损失。
: 也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上下文之意非乙方所指之意。
: 否则检举亦不成立。
: 指出别人不当臆测,有证据足以证明,则非不当臆测别人的想法(不当臆测)。
: 没证据或证据不足,请先如同板规所讲:
你怎麽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想的。
你能不能举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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