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tiger (5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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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上诉] 探讨佛板板规之不合理(建议4)
时间Wed Feb 6 20:53:29 2013
※ 引述《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之铭言:
: ※ 引述《happytiger (54068)》之铭言:
: : 反对 有能耐板众投票决定 各教版规由各教版友决定
: : 这应该是天经定义的事,再者公告也说明删去附佛一词的决定,
: : 本来就没有要更改其他任何行为,佛版版主目前行为并没有错
: : 附佛外道确实是贬意,但他本质就是被归为外带,用附佛还真有点脱泥带水
: : 但法律强奸是负面词,法律难道就强奸是负面词就不用的吗?
: : 如果是基於事实的陈述,那就是事实,如果不是,那就是毁谤,
: 所以,你想说的是,若a 是附佛,就可以骂也附佛罗?
你先定义付佛是骂人的话 有法院背书 再来讨论 那不过是一个争义词
再者 付佛如果是事实就没啥讨稐的空间,对於外道是避之,
强奸犯强奸一个人是事实,我说他强奸,难道我在骂他吗?
我陈述的是一个事实罢了,又怎会有骂人之嫌
: 这话你应该对小组长说,并且抗议他不准你们指责他人为附佛。
: 什麽因为是事实,所以为他人贴上附佛标签没有错,这什麽道理......
: 要你们拿出具体证据,却只能拿出新闻及网路说法。
有法院判决书 可以当证据吗? 正觉得判决书出来,
不过要找其他版友要就是了
: : 那跟脏话骂人是不一样的本质,如果要改,本人奉陪这场笔帐
: ^^^^^^^^^^^^^^^^
: 奉陪笔战?学佛的如此好战?
这就是好战 也太言过其实了吧
跟阁下相比 我都自觉肤浅
: open your mind,把心放开一点,接受所有人士,不应排除异己。
: : 再者佛板板众也要投票表决通过才行,岂可一人之言而废之
: 不合理的板规,就该以理论废之,否则是玩群众暴力吗?
我同意不合理的版规可以用理废之,但你的理跟我的理不相同
所以我们在打这场辩论大赛
我不同意你用这者种说法,这样就是群众暴力,诉诸大众表决
本来就是民主机制合理的请求之一,而且我们不过是在辩论当中,
你就把我打成群众暴力,这是污蔑吗?
: 之前的种种不正常板规,就是通过申诉才一一废除。
: 如:不准在板上讨论板规、抗议指责某团体为附佛or附佛争议....
: 难道你的意思是,小组长以一人之言而废之?
: 少来了,道理不站在人多的一方。
没错 但也不一定在你那方 所以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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